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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作文

时间:2022-01-22 01:10:43 高中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中的作文合集五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作文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高中的作文合集五篇

高中的作文 篇1

  20xx年5月25日,一位百岁老人病逝了。她就是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先生。

  也许钱钟书大家都耳熟能详,什么我国伟大的作家、文学研究家、翻译家。但是杨绛却很少被人提及,直到她去世,她才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在她的世界里,她更多的是支持和帮助她的丈夫发光发亮,而自己却只是一个默默的付出者,即便她也很有才华。

  杨绛先生,这个一再被提到的人物,当然也勾起了我很多好奇,为什么这个女人可以在那样一个年代嫁给那样一个人,而且不离不弃。终于,这几天我找到了答案。杨绛出生于书香门第,在那个时代也算得上大家闺秀,所以她有很多的机会去接触和她一样的才子佳人。所以她才能在清华园与钱钟书相知相爱相守,这好像带一点传奇色彩。但是,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的确是那样牢固,那样的惹人倾慕。

  有幸我了解了杨绛先生,了解了她的一生。从小她就聪慧美丽,在那个少有几个女子可以读书的年代,她竟有能力被保送到清华园读书。和钱钟书在一起之后,他们接连去了牛津大学巴黎大学深造,在那里他们过着艰难而又幸福的生活。为了能让钱钟书在国外吃一顿合口的饭菜,从未进过厨房的她,想尽一切办法为他做了一顿红烧肉;然而所有的困难在他们能够一起泡图书馆的时刻都不变得不值一提了。

  最令我佩服的是杨绛能够在钱钟书的生命里,占时收起她自己的光芒,保全钱钟书的天真、淘气、痴气。这在如今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变得是那样难能可贵。钱钟书在如今这个时代就像是一个只会做学问不会生活的人,无论是哪个女人和她生活在一起可能都会感到寂寞和无奈。可是杨绛就不同,她能够占时放下他的才华,与钱钟书一块成长,像个母亲一样包办钱钟书的一切起居饮食而且从不要求任何。也许有人会说爱到深处自然不顾一切,可是这个社会却做不到这点。有好多人痴迷于他们的偶像,花钱买他们的专辑,出席他们每一场演唱会,可是如果让他们像杨绛那样无怨无悔,放弃所有享受,隔绝整个世界,这个社会我想没有任何人愿意。这就是独特的杨绛。这就是安安稳稳能够守在钱钟书身边一生的人。

  做像杨绛一样的人,不汲汲于富贵,不与世争,而是安静的做一个潜心于学习和研究,用心生活的人!

高中的作文 篇2

  我很庆幸成长的路上一路有你的陪伴。

  ——题记

  话说诗词,是中华文化的一种传承。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留下了令人千古传唱的诗篇。

  我的父亲是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不说饱读圣贤书吧,至少大多名家作品和诗篇他都拜读过。听母亲说,我在她肚子时,父亲每天下班后都会朗读一首诗,好似是读给我听的。

  当我呱呱坠地之后,父亲还是坚持不懈的每天对着我念诗,每当这时,我都会笑的很开心。人家都说女孩子小时候都有布娃娃、公主裙,可我并不羡慕,因为诗词与我为伴,它让我觉得很舒心,很快乐。

  上了小学后,与诗词接触的机会更多了,课本上的那几首诗远远满足不了我对于诗词的追求。我开始背诵《唐诗三百首》、熟读《宋词二百阙》。

  时光飞逝,我步入了初中,我渐渐长大了,知识也随之增长了,但是我追随诗词的`脚步却并未停歇,一有空闲时间,我就会捧着有关诗词的书籍静静地品读着。因为年级越升越高,学习压力越来越重,我并没有那多时间学习古诗。在我读初三时,中央电视台推出一档叫《中国诗词大会》的节目,父亲为了缓解我的压力,每个星期五都会陪着我看这档节目,并且我们家也跟电视上一样相互比拼着,看谁古诗积累的多,这样不仅有助于提高我的文化水平,又让我从繁重的学业中得于缓解,真正做到劳逸结合。

  生活是精彩的,诗词亦是精彩的,因为在诗词中,我能体会到“生当作人杰,死亦鬼雄”的豪壮;“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的哀婉;“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的轻快;“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从容……

  当然,读了这么诗,我也开始尝试写诗。看到春雨,我写“雨丝如银线,是天空抛向大地的织品”,看到夜空,我写“星星,是夜的眼睛,闪烁,是他们困了”……写诗,让恩绪变得灵动,让我的语言变得优美。

  在这喧嚣的世界里,唯有诗能让我平静下来,徜徉在古诗词中,触摸文字的温度,感受古人的思想,感知到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诗词的世界,它纯美地存在着,存在于我的脑海中。

  诗词,感谢你,在我的成长路上陪伴着我,幸好有你,才让我的生活变得如此多彩。

  诗词在继续,而我,亦在继续……

高中的作文 篇3

  每次有人问起我的爱好,我都有点支支吾吾,不知道如何回答。

  细想一下,自己真的没有爱好吗?当然不是,只不过我的爱好我都算不上精通,所以不敢说出来献丑。

  从小到大,我的爱好有很多,有看书、有画画、有学弹琴,也有跳舞。

  可看似这么多的爱好,最终保留下来敢说出口的,可以及只有看书了,因为看书是只要你想看就可以做到的。以前是到新华书店,现在则是手机电脑还有图书馆,最关键的'是你有没有那颗想去阅读的心思。

  可细想一下自己的其它爱好,现在还是在我的生活中留有影子的,就像画画,小时候如果涂画的话,家人朋友就会说还是多花些时间在学习上,而且自己描的也的确不算好看,被打击着,也渐渐地没有了热情。可现在网上有了好多简易卡的教程,有时候也还是会花点时间画上一两图,自我娱乐,觉得很开心。

  至于弹琴,也一样没有老师教,就是自己在网上看了教程,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也学的三脚猫的技巧。

  还有就是跳舞,小时候虽然也想表现,可耐于胆怯脸皮薄,只敢远远地看别人跳,不敢自己去尝试。结果前年有一次看到有人晨练在跳舞,也被怂勇去跳了一会,发现自己还是很喜欢,于是也跟着学了几首,渐渐地居然发现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可以开起音乐锻炼上一会。

  我想,以前填表格写爱好的时候,表格很小,好像只能填上一两项,可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有很多种爱好。有的人可能会钻研其中一种,精益求精,甚至把它变成了自己的工作与职业,但也有的人有多种的爱好,可能不是样样都专业精通,但是也能从中得到不一样的快乐。

高中的作文 篇4

  将钟表的指针倒转,我发现我曾两次被改变。一次是中考的失利不说;另一次便是遇到了一位姓丁的奥数老师。

  四年了,丁老师除了老了些,没有什么变化。周末上课时,我看见他和另一位老师饶有兴趣地讨论着一道数学题。这题,我也许做过吧。

  五年级开始学奥数,自叹晚矣,妈妈当然更着急。丁老师那里,这都不是事儿,他引导人可是有一套。初来乍到,不免困惑,看着生疏的公式,一个“啊?”不禁从我口中蹦出。丁老师皱着眉,故作严肃,手指着我,反问:“咦,怎么‘啊’呢?咱学的可是‘奥——数’,不是‘啊’数。来,我再讲一遍。”引得笑声一片。讲毕,问:“好,听明白的跟我一起说‘奥’。”“奥!”这样的课,有几个能听不懂,又有几个不爱学呢?丁老师对教书(这里不说工作说教书,是因为丁老师不视教书为工作,视之为生活也,教书之为工作在形式上是被动的。)的热情,莫能及也。而他对自己更是严格要求——优秀是一种习惯。一次上课,不知为什么,一位试听的同学听到三分之一便离开了,丁老师趁课间赶忙与其家长沟通,方知自己刚才出口:“这你怎么都做错了?”一言。过后,他又向我们鞠躬,郑重道歉。“都是我的错,太失败了,太失败了,大家以后监督我。记住,慎言是随身的戒刀。”

  此外,且不说不拖一秒堂,不偏一个人。丁老师的嗓子一直是沙哑的,但他从不带扩音器,自己的解释是那样听起来让学生犯困。如此日复一日,我见到得丁老师的嘴一直都是起泡的.。而老师所饮,非茶即药耳。

  不到一年的时间,虽然每周只见一次面,但丁老师的热情和责任感深刻感染着我。我不喜欢用“到死丝方尽”等评价一位老师。毕竟那本是义山用于写闺情的,不如“尽心竭力”,对丁老师,除尽心竭力,还有热爱、奉献。

  我的理想是什么?受丁老师影响,当老师,像丁老师一样的老师。当然,最好是教数学啦。进一步说,如果像我丁老师这样的老师,在西藏多一点,在云南多一点。谈近点,在平谷、通县多点,在河北多点,在我的家乡定州多点,就更好了。

高中的作文 篇5

  子夜的树丛和草坪,大致看去黑压压的一片,仔细分辨,才能琢磨出深浅疏密来,透着一种潮湿和幽静。

  凉风习习,我不禁打了个寒颤,抱紧了双臂。走了三个多小时,脚跟发痛,还是不想回去。此时,六楼那个我精心布置的房间,就象一只笼子,张着嘴,露出我喜欢不喜欢的东西,等着我钻进去。

  夜行的人,一个个消失在大小路口,我,还是找个地方歇歇吧。超市已经关门,我就地坐在台阶上,裙子脏了,有什么关系,病了,又有什么关系,想起妈妈来,唉,我总是给她添烦恼的。

  身后的铝合金卷帘门散发着白天的余热,我享受着它给予的温暖,快乐真的比幸福容易。脱了鞋子,踩在路砖上,天马行空地乱想,如果50公斤的我就从这台阶上消失了,会怎样呢?夜色依然很美,人们依然酣睡吧,生命其实就这么简单,矜持地维护着那些有什么意义呢?

  一阵轻轻的酣声传来,发现另一个台阶上躺着一个人,好象是个男的,心里有点害怕,突然想起大卫说的一句话:你没有问过他,没有和他谈过话,怎么知道他是精神病。

  想起那天我们逛街,我看到一个人衣衫褴褛的人躺在马路中间,顺口说可能是精神病,他不客气地回了这句给我,并暗示地扶扶墨镜,意思是我戴有色眼睛。我给这小子上了几十节课,没想到他总结性地给我上了这一课。是啊,水来土掩,兵来将挡,人家睡自己的,凭什么说人家就是流氓呢。

  困意袭来,我用脚指头摸索地上的小颗粒,卷起来甩到路中间,听着它们落地时发出的小小的叭叭声,心里有点兴奋。

  坐了一会儿,发现一个女人几次经过,引起我的注意。她脸色苍白,表情木讷,在西街到东街这一段路上来回走着,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看她的的'年龄,应该是有家有孩子的人了吧,如此这般,是失去了什么?还是遇到了什么呢?当她可能是第十几次经过时,可能察觉了我的注意,看了我一眼,这使我感觉两人的空间磁场开始碰撞,有点坐不住,穿上鞋离开。

  一家网吧还开着,明亮的灯光给人以安全感,我不由自主地向那儿走去,有一个人忽然拉住我的左臂,我吓的大叫一声,回身看,一个小男孩,捧着十几朵分装的玫瑰花。那花显然晒了很久,基本蔫了。“阿姨,给自己买支玫瑰吧”他怯怯地说。是啊,给自己买玫瑰,为什么不呢。数了数,十八朵,想起自己刚上大学过十八岁生日时那场盛大的party,如今那些神采飞扬的同学已经远了,那几个涨红脸送花的人也远了……

  付钱给男孩后,我低头就走,怕看他眼里闪烁的泪花,也不想听任何感谢的话语,只觉胸中有一种直往上涌的痛。

  网吧门口有三个小伙儿,盘腿坐在地上,旁边倒着一把吉它和十几个空酒瓶,弦未响,酒已尽。一个把头深埋在腿里,脊背弓成一条罕见的曲线,一抖一抖地,好象在哭;其他两个静默着,一明一灭地吸烟。其中一个看到我,问:“小姐,你捧着这么多玫瑰是要奉献给我吧?”我警觉地朝前走,回答他说:“我,我是赶路的。”他在我身后说:“谁不是赶路的,越赶离他妈坟墓越近。”几个人呵呵笑起来,声音在暗夜里空洞而响亮。

  我噙着泪水,单薄的身体在风中瑟瑟发抖,手里抓着一把玫瑰,十分滑稽,想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合适,正好看到前面垃圾箱上爬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我走上前,他听到脚步声扭过头来。我说:“大爷,这些花送给你好吧?”他说:“姑娘,这玩意能管啥用,你自个玩吧。”说完又低头翻垃圾,几只苍蝇在他头顶飞舞着。

  我筋疲力尽,跌跌撞撞地走,困意又一阵阵袭来,越走越远,回去是不可能了,这簇将凋零的玫瑰跟着我能有什么出路呢?我吻了每个花瓣,找了块干净的花坛,把它们埋在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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