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育文网>作文>初中作文> 初中的作文

初中的作文

时间:2023-12-19 08:36:59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热)实用的初中的作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作文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热)实用的初中的作文

初中的作文 篇1

  梦想,篮球。一接触到篮球的他,火烫烫的热情从小展开。林书豪,梦想加入NBA,他总是第一个走入球场,最后一个离开。一滴滴的汗水流下,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去,每分每秒都要把握。在大学时,他成功了,并在全球篮球界刮起了一阵旋风—“林来疯”。这一刻,我只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噗通噗通,我要成为他!

  谦虚不贪功,看身旁的人比自己强。

  篮球,是一种团队合作的运动。林书豪,使我了解到了。他将荣耀归给球队,不贪功独享的谦虚特质,在球场上不断的传球,帮助队友创造得分的机会,营造团队的士气以及团结,这是尼克七连胜的原因之一。每次赛后的访问,他总是谦卑的回答:“感谢球队,感谢球迷,感谢神。”他改变了我,我行我素的打法,而是把那闪亮的星星,交给队友,荣耀一同共享。

  在逆境中,永不放弃;相信神有祂的美意。

  这一年,林书豪经历了落选、换队、流浪、下放。好不容易稍有转机,加入了尼克队,但在尼克队向球迷介绍这位台裔美籍的.新面孔时,却受到了批评以及许多沉重的打击,使他在找到希望时,再次回到了低潮。他并没有放弃,他站起来重新来过,打出了出色的成绩,球迷们因此而对他改观。在我打球时,也曾有起起伏伏,他的这句话总是在我倒下时出现在我的眼前,爬起,一切重新来过!

  在顺境中,拒绝骄傲,将荣耀归给神。

  林书豪的兄弟看见他球技的惊人表现,问他是如何办到的,他回答说,他觉得是神在掌管他,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尽其在我,为神拚战”是他打球的座右铭,无论战绩再辉煌,他赢球的第一时间,总会举起右手,高竖食指,将荣耀归给神。

  哔!全场欢声雷动,我成功了,冠军。我忍着全身疲惫的身体,缓缓的举起右手,竖起食指。“感谢神,感谢队友,谢谢你,林书豪!”

初中的作文 篇2

  新年人生,新的起点。人生的路会遇到荆棘,坎坷。脚的路比原有的更有挑战,充满生机、活力。脚的路是无限的,路是有限的,缺乏动力,这是最愚蠢最笨的路。

  理想成为前进的灯,需要你的脚攀登,步步为营,登上属于你的山峰。

  只要你有勇气和胆魄,你就可以登上珠穆朗玛峰,那么世界上的最高点便是你;只要你有毅力平切够健壮,你就可以走过地球的长度,那么世界上最长的赤道的距离,而是你的长度。

  他,是拉面馆的一位师傅,十几年前,他打点行装,告别父母,出外学习厨艺,希望有朝一日可以成为万人注目的焦点。可是,后来一场怪病,竟夺去了他的味觉。失去味觉,这对于一个从小立志成为一名顶级厨师的他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命运之神在他面前也横起了一座高山。同样,他也没有因此绝望,因为世上道路千万条,条条道路都能攀上高山,于是,他默默收拾行囊,离开了他梦想的繁华都市,来到小城做起了拉面,他要在这条路上攀上高山。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办起了面馆,并成为当地非常有名的拉面师傅。他属于绕道而行,但也登上高山,他比山高。

  她,是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命运之神并没有关顾她,而是处处设坎折磨她,但她并没有屈服。在儿子死后,她毅然用她羸弱的双肩担起了照顾孙女的重担,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培养孙女上大学。这条路好漫长。她是个文盲,家徒四壁,在变卖了一切之后还剩下5元钱,可是她会纳鞋底呀,于是365个日日夜夜,她便这样天天纳着纳着,纳完之后就拿去市场卖,卖完之后再买面布料接着纳,而她所纳鞋底赚的钱,从不舍得用,她说,那是她为孙女存的上大学的.钱。最后,经过多年的努力,这样一个颤微微的老人终于一针一线纳出了一个大学生。这条路是很漫长,但她终于走完了,她的脚比这路更长。

  相信自己,人生掌握在你自己手中,不要在意你现在的环境,珍珠不是在海水里,而是在蚌壳中艰难孕育出来的。只要你有一颗不平凡的心,并且为之努力,那么你就会有一个不平凡的人生。请记住: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人比山高,脚比路长。

初中的作文 篇3

  美妙动听的旋律从指尖上流淌出,渐渐地形成了一首优美的曲子,我弹奏着古筝,享受着只属于我的时间。

  还记得小时候,母亲拉着我给表妹挑礼物,不知不觉中走进了一间音乐教室,老师正为他的学生们示范,她的手轻轻一拨,美妙的音符便蹦了出来,到家后,我对那旋律依旧恋恋不忘,莹绕在我的身旁,那便是我学琴之路的起点。

  母亲为我找了一位老师,一节课的功夫我学会了各种指法“勾、托、抹”渐渐地这些指法连在一起,变成了优美的曲子,这正是我最初听到的,每当我听到这优美的旋律时,所有烦恼都烟消云散了。

  后来,我学会的曲子越来越多了,每次弹奏时如同身临其境一般,自己就像古代的文人雅士一般生存在一个亭子中,身旁伴有溪水,还有阵阵微风,头上的发饰随风发出声响,树叶也发出哗哗的声音,像在为我伴奏一样。我爱极了这种可使我畅游在绝妙音符中的感觉,它深入了我的灵魂。

  可渐渐的,随着我考的级别越来越高,我竟有些厌烦了。从前的我一练便两三个小时,可如今一星期碰回古筝已是万幸了,母亲几番劝说,我也只当耳旁风。母亲并没有罢休,带我去听了一场古筝音乐会。几首曲子过去了,我有些乏了,到最有一首时,古筝被抬了上来,我顿时醒了。望着那古筝既熟悉又陌生,演奏者在演奏时陶醉在自己的世界中。在美妙的音符中,在那种典雅的意境中,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我。一样的努力与付出,一样的热爱,我才知古筝早已深入我的灵魂。

  我飞奔回家,我看到我的.琴弦上面布了些许灰尘,我将它们轻轻拂去,扶摸着弦,一拔,音调都有些不准了,我调了调缠上了指甲,胶早已没有了粘性,又重新换了下,拔动琴弦,弹奏最初的的那曲子。一曲毕,我望着一根根弦回到现在,现在还会有多少人会停下匆忙的脚步慢慢留意生活中的美?又有多少人会在意事物中最本真的东西?有多少人回享受生活中的美好?

  我演奏的不仅是一个乐器,更是中华古典音乐的文化,我定将这富有极高文化底蕴的古筝深入灵魂中。

【初中的作文】相关文章:

初中作文:初中的我11-04

初中的我初中作文11-04

让初中作文06-26

初中精选作文05-09

初中的作文05-09

★初中的作文05-24

比初中作文06-05

初中作文05-19

初中让作文02-01

初中的作文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