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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时间:2023-05-17 16:58:55 晶敏 中考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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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精选9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精选9篇)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1

  一、考试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初三班主任、校医

  二、职责分工

  1、总负责:

  2、教师管理:

  3、考务工作、考试秩序:

  4、后勤交通安全:

  5、考试指导:

  6、学生安全纪律:班主任

  7、学生健康状况监测:校医

  三、送考工作流程

  1、5月4日12:00行政会议室送考人员会议

  2、5月7日,12:00篮球场试排队

  3、5月7日,16:00阶梯教室召开体育中考动员会。

  4、5月8日,13:30左右学生做考试准备,换服装检查装备。

  5、5月8日,13:40整队,检查学生,13:50准时发车。

  四、学生在休息区侯考,学生按组别集中,避免走散,各组负责老师负责好各自学生。

  1、第一批准备活动(401、404、405、419)开始时间14:10,检录时间14:45(张龙)

  2、第二批准备活动(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417、(418、427)

  开始时间14:25检录时间15:00

  3、第三批准备活动(421、423、424)、(415、420、426)、416、425开始时间14:40

  检录时间15:15

  4、准备活动结束后带领学生到检录处进行检录。

  5、清点考试结束后的学生数,观察学生的反应,避免出现运动性损伤等状况。

  6、集中回校。

  乘车顺序及各人负责组次

  第一批车:

  带队老师(401、404、405、419)

  带队老师(407、408、409、411、413、414、422)(402、403、406、410、412)、

  第二批车

  带队老师417、(418、427)

  带队老师(421、423、424)、(415、420、426)、

  带队老师416、425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2

  为确保20XX年我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根据县局关于体育考试会议中关于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体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

  (一)学校成立

  20XX中招体育考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对考试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对参考人员安全教育,出现突发事件时统一协调转移参考学生和考务人员,并安排好应急车辆。

  3.负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与落实,出现突发事件时指挥疏散人群。

  4.班主任负责考试期间考生一般性医务处理,出现突发事件时紧急救护的组织工作。

  5.校长是学校安全负责人和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好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出现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三)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分工如下:

  1、组长、副组长:全面负责我校毕业生体育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安全。

  2、成员:

  (1)、具体负责组织本校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维护秩序,出现突发事件时,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和组织工作。

  (2)、班主任负责组织学生考试前后人数清点统计、组织纪律教育、安全教育等。

  ( 3)、体育教师:负责考试前学生考试运动常识的讲解、考试中安全教育和防范、常见运动创伤的.处理等。

  ( 4)、班主任:负责考试期间应急药品的准备和考生的一般性治疗,出现突发事件时,协助做好救护和护送工作。

  二、各阶段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前期准备:

  (一)召开会议

  1.召开学校体育考试工作会,学习《20XX年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测试方案》和本考试安全工作应急方案。

  2.召开考务人员培训会,并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3.召开体育考试有关人员师生会,传达教育局关于体育考试工作要求,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运动常识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制定体育考试工作《安全预案》。根据《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三)考前做好考生体质的筛查工作,特别是心、肺功能的检查,充分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凡不适合参加考试的考生(经班主任询问、查看体检记录、听取家长建议),做好其思想工作,办理免、缓考手续,坚决不能带病参加考试。

  三、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措施

  (一)考试期间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现场领导及时了解和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发展态势,第一时间汇报主要领导,采取措施控制相关人员,降低事件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二)学生出现不同程度意外伤害处理流程

  1.考生出现挫伤、扭伤、肌肉拉伤等一般性损伤时,各考务组有关人员要立即请医务人员到现场医治。

  2.考生出现剧烈呕吐、眩晕、骨折、休克等较重症状时,采取以下措施:

  (1)应立即向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考场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按分工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2)医护人员到现场实施救护。

  (3)现场领导负责用电话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并及时与医院联系,做好抢救的准备工作,便于医院立即安排救护车辆和人员护送伤者到医院救治。

  (4)考生是否继续考试必须认真听取考生本人意见,再结合实际情况由相关领导作出处理。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3

  一、实施对象

  全县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体育考试”工作在县招委会统一领导下,成立光泽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王文卷任组长,成员有凌晨、胡波言、郑碧惠、祝成旺、杨玉清,工作人员有:林家莲、李雄、张和睦,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三站”。

  三、考试项目

  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仰卧起坐(实心球)

  四、考试成绩记载及等级设定

  1、三个项目考试每项满分100分,总分共300分,学科总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形式记载。

  2、原始分值与等级分折算方法:

  255分(含255分)以上为A级,225分(含225分)以上—255分以下为B级,180分(含180分)以上—225分以下为C级,180分以下为D级。

  3、初中应届毕业生体育学科成绩达到A级给予5分奖励,B级给予2分奖励,C级和D级不加分。

  4、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

  五、收费标准及报名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会同省物价局商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各校要按招办要求统一进行报名,填写准考证号,考生名单于3月25日前交体育组张和睦老师,考试安排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点设置与要求

  1、考点大门口应挂上“xx年xx县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xx考点”的横幅。

  2、考场应划好警戒线,实行封闭考试,带队的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以及与考试无关的任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设置考点学校应于考试前二天准备好场地、器材、桌椅等设备。

  4、考点应设立医疗点、茶水供应处、自行车停放处和考生集合休息处。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以健康第一为指导,发挥考试导向作用,为学生提供多项选择和多次考试机会,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范围与对象

  20xx年全市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

  三、考试内容

  20xx年青岛市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过程管理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目标效果测试。

  ㈠过程管理考核

  考核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评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大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

  过程管理考核评定满分为30分,其中,初一、初二、初三每学年为10分。具体量化标准如下:

  1.体育与健康课成绩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不合格0分(此成绩应与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数据一致)。

  3.积极参加大课间、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2分。无故缺勤或因病事假缺勤超过1/3者,该项目不得分。

  过程管理考核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为不合格。

  ㈡目标效果测试

  依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每个考生必考1项,选考2项,共计3项。3项考试须在半日内完成。

  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选考项目:

  第一类: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一项;

  第二类: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任选一项。

  场地器材、测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和地点:20xx年4月下旬,考点待定。

  目标效果测试每项目10分,总分30分,成绩18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以下的为不合格。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5

  为了做好中考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镇成立考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徐红芹同志担任组长,中心学校校长秦远乐同志为副组长,各初中校长及派出所、卫生院、纪检、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中考的组织协调工作。考点学校即老周场中学成立考点办公室、落实工作专班,负责考点的组织工作。

  二、切实履行职责:

  派出所:主要负责考点周边治安秩序与安全及住宿、试卷的安全。6月19日上午派1名民警随考点工作人员到教育局接卷;6月20日~6月22日,派1名民警参与安全保卫工作,维护考点秩序,禁止无证人员进入考点,严禁各种车辆在考点学校门前200米的范围内停靠和人群在校门聚集。

  纪监部门:主要负责考风考纪工作。巡查考点的各项考务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多项考试纪律和细则;制止和纠正多种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的人和事;督促考点的各种工作人员佩证上岗。

  卫生院:主要负责食品卫生安全和保障工作人员及考生的健康。考前、考中对考生饮水、膳食、住宿、消毒等进行检查、监督和验收。保证考生饮食、饮水的绝对安全;为考点派1名医护人员负责考试期间考生及工作人员突发疾病的医护和治疗。

  电工组:负责考试期间的电力供应,确保考试期间不停电,特别是确保6月21日上午9:00~11:00的英语听力考试能正常用电。

  考点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正常实施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试卷保管工作:

  考点设立的试卷保密室要四壁坚固、门窗牢靠,能防火、防潮、防鼠、防盗、防破坏。试卷保管人员高度负责,日夜看守,考点负责人要定时不定时地进行巡查监督,确保不出丝毫的差错。

  四、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考前和考中要加强教育与管理,确保考生既能遵守考纪,严肃考风,又能发挥正常水平,考出好成绩。另一方面,考点要加强与考试相关人员的风纪教育,使其既能履行各自的职责,完成考点交办的工作任务,又能严格遵守考试的各项考风考纪工作。考点还要聘请家长与社会人士为考风考纪的监督员。

  过程中由考生自行选报,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修改。

  二、考试内容、成绩评定、考试办法

  体育考试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组成,满分为50分。其中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统一考试满分为35分。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50—45分为优秀(A),44.9分—37.5分为良好(B),37.4分—25分为及格(C),24.9分以下为不合格(D)。原始分计入中考总成绩。

  (一)平时考核

  1.应届生平时考核: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应届生的平时考核成绩,各学校需于4月26日前上报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

  2.往届生平时考核: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按平时考核满分的80%(即12分)直接记入。

  3.我市在外地和跨区县就读的应届考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平时考核得分证明,报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记入成绩。

  (二)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由各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时间为:20xx年4月6日至4月30日。

  1.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必考项目)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考生二选一)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前掷实心球;(考生二选一)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考生三选一) 统一考试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

  2.考试办法:按照《西安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考试办法说明及《西安市20xx年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岗位工作流程》(以下简称工作流程)执行。统一考试所有项目,都必须在视频监控下组织实施考试。

  3.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评分表查询各单项得分。

  换算公式为:总分35分=(项目1得分+项目2得分+项目3得分 +项目4得分)÷4x35%

  4.考试器材:统一考试的所有项目使用电子测试仪器考试。

  三、考务规定及要求

  (一)考务机构

  每个区县设置唯一的一个考务机构,负责体育考试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考务机构设主考1人,由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担任,副主考1-2人,由区县招生考试机构主任、副主任担任。考务机构下设考评组、医务安保组和信息管理组。

  1.考评组职责:设定考试程序;按考试项目要求规范布置考试场地、严格检查考试器材及设施;对考评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分工和扎实的业务培训;组织实施各项目考试工作;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考务问题;裁决和制止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考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体育教师担任。

  考评组下设检录小组和考试小组,其职责分别为:

  (1)检录小组:检查考生着装是否符合规定;

  督促考生做好准备活动;对待考考生按要求进行检录分组(分组必须按照每组同班级、同性别、同项目的'原则进行);按工作流程将检录过的考生列队带入考试场地。

  (2)考试小组:核对考生本人与《西安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

  在考生督查监督下(每组第一名考生为督查),按照规定的考试办法进行考试;考试完成后,现场打印二份《西安市20xx年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统一考试成绩单》,考生签字后一份留存区县招生考试机构备查,一份交考生保管;保障统一考试过程中仪器的使用安全;维护考风考纪;对考生的现场申诉立即进行核实并予以答复,对疑难问题应及时向考评组长汇报。

  2.医务安保组职责:负责统一考试期间考点的医疗救护、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配备相应的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和专业救护车及相应的安保器材;妥善处理考生或工作人员在考试场地出现的突发疾病、伤病及身体不适;封闭统一考试场地,进行无线电信号屏蔽。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6

  一、奖励对象

  1、年级第一名奖励现金50元,比第二名多18分以上的分数按1元1分累加计算

  2、年级前2-4名可获二项奖励,年级前5-7名可获一项奖励

  3、五科相对期末分班年级名次进步30%-50%(含30%,如3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一项奖励。

  4、五科相对3月月考年级名次进步50%(含50%,如50%后有小数先去零取整再进行计算)以上者可获二项奖励。

  二、奖励方法

  1、发奖状,加盖学校鲜章

  2、给家长写祝贺信或者贺卡

  3、打电话报喜

  4、价值人民币五元的学习用品

  5、等价值的(人民币五元)、不违背道义和校规校纪的、可行的承诺一个

  6、全班成绩在年级前80名,奖励户外活动一次;全班成绩在年级前100名,可用任意一人的两项奖励换取户外活动一次(仅限一次)。

  三、实施方法

  1、先由学习委员和班长共同统计奖励名单,后交班主任核查;

  2、核查属实后,由学习委员负责统计获奖人员选择的奖励方法;

  3、由班主任、生活委员和宣传委员负责在两周之内实施奖励

  备注:本方案适用于高一下期半期考试,获两项奖励者奖项不重复,最多可以获两项奖励;除第一名的奖金外,其余由班费开支。

  学校中考教师奖励方案

  为全面深入地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严格教学质量目标管理,激励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经各学校全体教师的充分讨论,并召开全乡各学校主任专题会议,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设奖科目:语文、数学。

  二、奖励项目:设量化总分奖、尖子生奖(双科总分奖)、优分比例奖、及格率比例奖、单科第一奖、毕业班分数段奖、科任教师总体成绩奖、学校校长、主任奖。

  三、资金来源:从学校教研经费中按生均5元收取(完小以上学校)。

  四、奖励办法:

  1、量化总分奖。(根椐全乡绩量化方案计算)在全乡统考中,按同级同科的量化总分设奖:第一名180元,第二名130元。第三名100元。第四名80元。[同级9个班以上(含9个班)取前三名设奖,9个班以下取前2名设奖]

  2、尖子生奖。指在全乡统考中,一个学生语文和数学双科总分得全乡第一名或第二名奖两位科任教师: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

  3、优分比例奖、及格率比例奖。按班级优分比例、及格率比例设奖,语文优分人数占本班人数的'2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数分人数占本班人数的3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语文及格率人数占本班人数的5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数学及格率人数占本班人数的60%以上奖科任教师100元。(注:如此项设的总奖金超过2000元,就按2000元比例发放)

  4、单科第一奖设各级各科奖,第一名50元,第二名30元。(指学生在全乡所在的年级中,语文或数学单科考得第一名或第二名分别奖教师)

  5、毕业班分数段奖在全县毕业班考试中,以全县排名给分,语文、数学总分前20名的一个学生给5分,21名---50名的一个学生给3分,51名--100名一个学生给2分。按全乡排名前100名,语文、数学总分前20名的一个学生给1分,21名---50名的一个学生给0.5分,51名--100名一个学生给0.25分。设奖以上分数之和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

  6、科任教师总体成绩奖按以上1-4项的获奖给分,量化总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第四名2分,其他(尖子生,单科奖)第一名2分;第二名1分。优分、及格达标给3分,按此计算,如加来总分第一奖科任教师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50元;第四名40元,满分奖200元。(注:毕业班分数段奖不加入总体分)

  7、学校校长、主任奖根据以上1-6项所设奖项各年级各科目给分,量化总分,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给3分;第四名给2分;尖子生、单科奖,只要有一科第一名给1分,第二名给0.5分;优分率、及格率达标一科给3分,毕业班按分数段排名语文、数学分开给分(给分同以上第5项奖),总分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300元,第三名奖200元。

  五、以上所设奖项,实发奖金总额为12600元,如应发总额超过12600元则按比例计发。如发不完资金,则按比例发放完。

  六、本方案以学期进行实施,如要修改此方案必须经全乡各学校主任会议通过方能修改。

  七、本方案只在村级完小以上学校执行,教学点不参与评比。

  八、本方案执行时间:20XX年6月。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7

  为稳妥做好我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教体〔20XX〕6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XX〕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称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20XX年拟在我市升读高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要参加我市中考。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

  (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毕业生。

  (4)在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经审核符合本市户籍生待遇政策的往届毕业生,本市户籍生待遇对象包括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子女、海外华人华侨的适龄子女、华侨学生、台胞的适龄子女。

  2.报名安排

  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XX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招考〔20XX〕44号)执行,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实施。考生修改户籍信息须在5月20日前完成。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设置

  20XX年我市中考科目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分为录取计分科目、等级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

  2.科目分值及呈现方式

  各科目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其中,语文(满分120分)、数学(满分120分)、英语(满分120分,含听说考试30分)、物理(满分100分)、化学(满分100分)、道德与法治(满分100分)、历史(满分100分)、生物学(满分100分)、地理(满分100分)、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数和等级同时呈现。文化科目(含单科和总分)的等级划定,以全市考生为总体样本,具体分为A+、A、B+、B、C五个等级,等级设定比例为A+(10%以内)、A(25%)、B+(25%)、B(20%)、C(20%以下)。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划定等级,具体分为四个等级:A(50-46分)、B+(45-40分)、B(39-20分)、C(20分以下)。信息技术、音乐与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纳入考核科目,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3.计分科目总分

  根据招生计划类型的不同,计分科目设置总分A和总分B两类,满分均为600分,按各科目计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值,每个考生同时具有A、B两个总分。计分科目及计分比例为: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A和总分B;物理、化学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A;历史、道德与法治分别按100%、90%计入总分B。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A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地理和生物学纳入总分B对应的等级考查科目。

  4.考查科目等级分

  考查科目根据成绩等级转化为等级分,其中A+、A、B+、B、C分别按5分、4分、3分、2分、1分计算等级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级分累加计算成等级总分。等级总分要求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设定。

  (三)考试组织

  全市按行政区划设考区,各初中学校按所在镇街归入对应考区管理。中考文化科目、体育统一考试和英语听说等科目的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管理,考核科目考试由市教研室和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各考区负责具体考务实施工作。

  1.文化科目(含初二地理、生物学)考试均委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和制卷,各科单独设卷,实行统一考试、统一网上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具体考试安排另文通知。

  2.体育考试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XX-20XX年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98号)执行。英语听说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方式进行。持有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dB(HL)及以上,听力残疾三级及以上或语言障碍的考生,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的考生可申请免予听说考试。通过审核的考生,其英语科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120分制计入总分。英语听说考试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3.经批准可招收音乐(含声乐、器乐)、美术、舞蹈、语言类等艺术生的普通高中实行校际联合考试,各招生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项测试。各高中学校体育运动队组建工作按《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教体〔20XX〕51号)执行,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实施。

  4.继续开展普通高中学科类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申请学科类自主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自主招生计划与体育运动队及艺术生招生计划的总额不得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由试点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主要依据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等进行招生。如需安排考核,须安排在全市中考结束后进行,考核内容须为所选拔学科类的内容,不得安排其他文化课科目;学科类自主招生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施行,并提前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结果要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评卷及成绩公布

  文化科目和英语听说考试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市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考试成绩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公布,成绩查询及公布方式另行通知。

  二、综合素质评价

  继续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评价指标。学校要综合学生各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对五个方面分别做出评价,以等级呈现。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初中学校实施。

  三、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1.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统一下达。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及范围,按市文件执行。

  2.优质普通高中安排50%的招生名额作为指标生计划,按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的毕业生人数占全市的比例直接分配到校。从外市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单独分配。

  3.普通高中继续实施总分A和总分B分别对应A、B两类招生计划的录取模式。B类计划比例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具体数量由各学校自行确定。B类计划单独设立志愿,考生自主选报。

  4.外市学校(含普高、中职)在我市招生、高职院校招收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均按照省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

  (二)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附件)执行。

  (三)填报志愿

  20XX年继续实行考试结束后网上填报志愿方式。由考生和家长自主选择志愿学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阻挠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更改考生志愿信息。考生报考范围包括:

  1.本市户籍生

  具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含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艺术生,下同),以及中职类学校。符合指标生资格的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往届生限制报考普通高中学科特长类和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

  2.异地户籍生

  非中山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统称异地户籍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可享受本市户籍生待遇的初中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其中,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2)本省外市户籍以及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外省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范围与本市户籍生相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和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中山市参加中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32号)执行。

  (3)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视同本市户籍考生报考,还可报考普通高中港澳台班。

  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异地户籍生,只可报考民办普通高中自费生计划和中职学校(“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除外)。

  3.指标生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具有享受学籍所在学校的指标生资格:

  (1)符合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

  (2)参加当年中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B等及以上;

  (3)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初中阶段由市外转入且有报名所在学校连续一年以上学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回中山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

  往届生、在我市就读过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学校的学生、学籍不在就读学校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

  (四)投档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投档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中山市20XX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附件)执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市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协助。

  1.注册报到与注销

  今年实行网上注册。各阶段投档录取结束后,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行选择“注册报到”或“放弃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的,一律视为放弃录取。选择“注册报到”的,须按录取学校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注册。放弃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注销录取资格,注销后空余出来的计划,全部用于补录。每个考生只能注销或补录一次,其中,放弃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放弃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中补录,但不能再参加中职学校试点专业计划的补录。所有录取、注册、注销录取、补录须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凡未经市招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2.补录

  普通高中和中职类学校录取和注册结束后,尚有剩余计划的可安排补录,实行二次录取。二次录取实行重新填报相应批次志愿方式,即未被录取且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参加重新填报志愿,考生原相应批次的志愿自动失效。补录时根据考生的补录志愿,按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第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普通高中补录时,计划完成率较低的学校,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和考查科目等级总分的条件要求。中职类学校补录时,不设定投档控制分数线。

  (五)录取照顾政策

  按教育部、省教厅要求,20XX年我市继续严格执行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和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的公示制度。按照《关于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优待政策及办理工作的通知》(中教体通〔20XX〕78号)执行。提前批学科特长类、指标生录取时不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六)学籍办理

  高中学校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考生报到注册后要严格核查其档案,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录取工作结束后,高中学校要及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凭录取花名册到市教育和体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凡未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一律不得办理学籍,否则按违规招生处理。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成立考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考试工作管理机构,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做到“岗位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重视指导服务

  切实做好招生考试政策的宣传和招生信息的公开发布工作,加强招生宣传平台建设,将已获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招生信息在中山招考网发布,向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宣传。民办学校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严格执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

  (三)严格考务管理

  各考区要严格做好对各类型考生资格信息的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要做好考点建设和规划工作,加强考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设置考场。要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管理,严防各种泄密、舞弊事件的发生。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务组织和防疫措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积极为残疾考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性便利。

  (四)严肃招生纪律

  要完善和落实各项招生制度,严守招生纪律。各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须严格按照统一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和范围,不得擅自进行计划外招生。招生计划确需调整的,须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进行。要加强对学校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的不规范行为;不得为未经市中招服务平台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等现象发生。凡招生违规违纪的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违规治理

  要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和违规招生查处及责任追究机制。各考区、高中学校要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8

  为全面规范普通高中(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工作,推进全市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大同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进一步理顺高中招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坚决整治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信息公开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有效促进教育公平,为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奠定扎实基础。

  二、招生计划

  (一)全市各高中学校20XX年招生规模轨制,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大同市20XX年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年度高中招生计划是各高中学校招生和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年度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各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市直优质高中学校仍实行部分指标到校、定向招生的办法。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和大同市实验中学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平城区、新荣区及云州区。

  2.同煤一中、同煤二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云冈区域内所属初中学校。

  3.大同三中、市第二实验中学(原大同机车中学)、大同铁一中等三所学校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

  4.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分别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划出30名招生指标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

  5.北师大大同附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市直属初中学校及平城区;从招生计划中划出280名招生指标,面向全市招生,其中150名招生指标用于招收智慧课堂班。

  6.大同市实验中学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宏志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招生30名。

  7.大同三中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8.大同外国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70名招生指标招收日语班、30名招生指标招收俄语班。日语、俄语班面向全市招生共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共30名。

  9.大同铁一中学校从招生计划中划出100名招生指标招收“强基班”,其中面向全市招生70名,面向平城区、云冈区、新荣区招生30名。

  各县(区)要把所属优质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定向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由各县(区)教育局研究制定。

  三、中考报名

  (一)所有参加中考的考生均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通过网上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人现就读学校集体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区)中招部门指定的报名点,通过网络办理个别报名手续。已经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生不得报名。

  (二)凡是在本市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具有正式学籍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也可回户籍地报名。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在大同市各县(区)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并居住一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工作一年以上,随迁子女本人具有父母务工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就读一年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山西省义务教育证书》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均可在当地报名参加中考。

  (四)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7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报考其它高中的考生,年龄须在18周岁(20XX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四、填报志愿

  (一)高中招生一律由考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志愿。

  (二)各高中学校定向和非定向计划全部编制志愿代码,一律按规定的生源范围公开征报。

  (三)生源范围:

  1.大同一中、大同二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2.同煤一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①具有本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②在平城区、云冈区范围内的民办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具有大同市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③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居住务工,随迁子女在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范围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享受与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3.北师大大同附中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平城区、云冈区、云州区、新荣区常住户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

  4.部分区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根据各区提出申请情况,经市教育局批准,具有平城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可纳入相应区高中学校生源范围。

  5.其他各公办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具有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户籍或正式学籍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6.定向招生计划生源范围:

  具有本县(区)户籍,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同教基〔20XX〕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7.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生源范围: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一致。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城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四)大同一中、大同二中、同煤一中面向全市和部分区招生的同类计划不得互相兼报,只能选报一所。

  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上交,即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再变更。

  五、综合素质评价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出台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资料。

  六、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考试

  20XX年的初中二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由市教科研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其考试成绩纳入20XX年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七、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分值5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按照《大同市20XX年高中阶段教育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同教字〔20XX〕28号)文件执行。

  八、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考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20XX年中考继续加试理化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分值10分,信息技术考试分值10分,统一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招生考试部门和市电教馆共同研究制定。

  九、高中录取

  (一)所有高中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即中考)。

  (二)所有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网上统一录取。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高中学校录取。

  (三)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行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办法进行录取。

  (四)各高中学校的录取采取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从初中综合素质评价B等级及以上的学生中,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时严格按照各有关学校的定向计划和考生志愿,在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定向招生学校各自分数线下50分之内,且符合相关招生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大同三中和大同外国语学校招收的小语种班、大同铁一中招收的强基班,录取时在本校录取分数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高一新生学籍注册

  按照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各高中学校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市招生部门网上录取名单是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凡突破招生计划、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能进行新生学籍注册。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须于8月20日前结束,市招生部门整理汇总本年度招生录取有关情况后,须于9月1日开学前将网上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核注册学籍。

  十一、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高中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细化措施,周密安排,精准施策,确保全市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二)要坚持不懈地规范高中招生行为。一是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新生,不准突破当年下达的高中招生计划,不准违规跨区域争抢优质生源。二是严格规范高中招生工作秩序,不准招收本区域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准招收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

  (三)要进一步加大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和各高中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今年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落实到位。本实施方案将在大同教育基础教育信息网全文公布,以方便学生家长查询。

  (四)要切实采取措施维护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各种个人信息是招生录取及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各级招生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部署,严格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强维护,严防考生信息外泄,确保信息安全。

  学校中考实验考试方案 9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陕教〔20xx〕170号)和《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展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着力培养学生的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使每个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培养健康体魄,塑造健全人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

  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全面反映学生体质健康和掌握运动技能情况。

  二、考试对象

  参加澄城县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内容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体育考试内容由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课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二)统一考试。

  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游泳200米(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

  项目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

  四、计分办法及考试时间

  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统一考试成绩45分。

  (一)平时考核计分办法。

  1.平时考核满分为15分,每学年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

  2.平时考核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根据《九年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进行考核赋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执行。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必须有原始考核资料。

  3.平时考核成绩计算公式为:

  平时考核成绩=体育与健康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课成绩=(3年体育课成绩之和÷3)×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之和÷3)×9%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评价方法计分。

  (二)统一考试计分办法。

  1.统一考试在五月上旬进行,由县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集中测试,实行封闭式考场,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测试完成。

  2.考试方法参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1)规定测试方法及操作要求进行。考试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3.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统一考试总分(满分4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45%

  (三)免试考生。

  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由学校统一上报县局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免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如坚持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平时考核成绩正常计入,不能正常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考生按总分的`60%计入平时考核成绩;在统一考试中,考生根据自己情况如能正常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分数按实际得分正常计入,不能参加考试的项目分数按60%计入。凡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20xx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取消。

  (四)缓考考生。

  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缓考手续;除因临场伤病外,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缓考只组织一次缓考,统一安排,统一考试。不同类别考生的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如下:

  1.女生特殊生理期。填写《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附件3),缓考考生、现场医务人员和学校负责人均须签字,经县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

  2.考生临时伤病。办理程序同上,但必须出具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的诊断证明。

  五、统一考试项目设置

  六、考试日程安排及考点设置

  另行安排

  七、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学校报名资格审查(4月13日—20日)

  体育考试报名同中考报名同步进行,严格按照省市招生及县局体育考试文件精神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生平时训练情况,组织学生自选报考统一考试项目,审查免试考生资格,并将申请免试合格的学生名单须在校内公示5日。

  (二)县局资格审查(4月21日—22日)

  1.时间:4月21日上午非城区学校,下午城郊中学,4月22日上午城区剩余学校。

  2.考试资格审查及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上报材料的顺序与中考报名册顺序一致,按照学生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排列,中考号不填写。

  (1)《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资格审核表》、《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申请书》、《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考生名单》。其中《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免试考生名单公示》必须现场拍照,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电子文件以“Excel”格式发到指定邮箱。

  (2)《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由学校从中考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两份,登记表中籍贯、学校评分部分、考场评分部分中的“项目(考试项目打√)”和总分部分中“平时考核”栏目由学校填写完整。按照“报名序号”由小到大顺序,每20名考生为一个小组装入档案袋(不含免试学生),同时注明各项目考试人数(在档案袋表面粘贴),样表如下:

  (3)《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沓数统计表》、《澄城县初中毕业生体育统一考试项目统计表》纸质各一份,并将电子稿以“Excel”格式发到指定邮箱。

  (4)《澄城县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册》纸质一份,此表含所有考生,表中“报名序号、姓名、性别、班级、学校、学校得分”栏由学校按照规定填写;有免试考生必须在册中“报名序号”栏用红色标注,在“备注”栏注明“免试”,并将电子稿以“Excel”格式发到指定邮箱。

  (5)准考证由学校从中考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到县考试中心进行审核验印。

  八、组织管理及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澄城县20xx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局长、驻局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体艺卫股、教育考试中心、监察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体艺卫股,全面负责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学校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领导班子、毕业班会专题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各级各类学校均不得录取。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意义、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指导学生和家长熟悉考试政策和规则要求,掌握考试流程、考试方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并至少组织一次全过程模拟考试。

  (二)规范平时成绩管理。各学校要建立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学校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登记表;班级学生体育与健康课成绩统计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登记表。对学生平时体育考核档案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三)及时公示公布成绩。体育考试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准确。学校全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核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要在班级张榜公示,留存影像等资料;县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实行现场公布。

  (四)确保考试过程公正。全面落实“五统一”要求,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项目、统一评定标准、统一考试规程和统一仪器设备。体育考试采用电子设备测试方式,实行考试场地封闭式管理,器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确保考试过程公正。

  (五)确保考试过程安稳。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体育考试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梳理考试各环节工作要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前所上报的所有资料,确保体育考试有序进行。加强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考前《澄城县20xx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告家长书》,做好考生考前项目技术指导训练、体检、责任保险,考生往返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保障和医务保障工作。

  (六)严格考试监督执纪。考试期间,教育局设立体育考试咨询电话(xx)和监督电话(xx),并在考试现场设立总监考,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监督检查考试过程。考生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权直接向教育局监察室反映,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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