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育文网>作文>话题作文> 以痴为话题作文

以痴为话题作文

时间:2023-05-06 08:54:57 话题作文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以痴为话题作文(通用61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以痴为话题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以痴为话题作文(通用61篇)

  以痴为话题作文 1

  "我喜欢舞蹈。"

  “我喜欢武术。”

  生活中总会听到这样的话语,但他对自己的喜爱有达到痴迷的程度吗?

  痴,是对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喜欢达到非凡的程度。你会愿意为之倾注时间,甚至倾注所有。

  对一件事物痴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因为痴,你会意志坚定,不会轻易动摇;因为痴,你会乘风破浪,不会胆怯畏惧;因为痴,你会迎难而上,不会止步不前;因为痴,你会成就你自己。

  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曾说到:“余幼时即嗜学”,“嗜”可见他对读书的痴迷。因为他对书的痴迷,他克服了阅书之难、从师之难、求学之难,克服了生活之艰,最后成为了闻名天下的大臣。孙敬、苏秦也是如出一辙。因为他们对知识的`痴迷,才会有流传千古的“头悬梁,锥刺股”,才会有后人所能效仿的学习对象。

  毛泽东生于乱世,实现中国统一、建立新中国是他心之所向。因为他对祖国的痴迷,才会使他赤膊上雪山,使他在风口浪尖上挑起大任。最后,他成立了新中国。保尔痴迷于祖国,为此他贡献了自己的一生,毫无保留。林肯痴迷于平等,他颁布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废除了美国的奴隶制,在美国历史上留下美名。他们都因痴而不“痴”,都因痴而不平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如果在成功路上我们的付出是一小步,那么痴迷于一件事就像一次长跑;如果我们的努力是一涓细流,那么所痴便是一条源远流长的小河。

  我的数学老师也是一位读书爱好者,他对语文情有独钟。上高中时,他会把多余的钱存下来订报纸、订书刊、买书籍,从不会浪费一分钱。可想而知,他的语文成绩非同一般。所以,你心之痴会成为你飞翔的翅膀,带你徜徉世界,飞向成功。

  但有时心之所痴也存在正确与否。世界大国为争霸夺权引发世界大,给全世界带来了毁灭性的灾害;法国国王路易十六因坚持君主专制被送上断头台。很显然,他们所坚持的是与真理相违背的。所以正确与否,我们一定要慎重判断。

  如果你痴于阅读,那就持之以恒,每天阅读,未来作为知名作家出现在报纸上;如果你痴于游戏,何不把它当做一项职业,一个梦想,做个电竞选呢?成功总要付出,付出总会有回报,坚持你所“痴”吧!

  以痴为话题作文 2

  痴山,痴水,痴天地。痴,与自然对话。

  ——题记

  痴是一种喜爱,痴是一种依恋,痴是一种生活态度。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痴”倒在多娇的自然中。对于他们来说,山水可以给他们的心灵以安慰,而痴,则是亲近自然最直接的方法。

  “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这句话是《湖心亭看雪》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句子。茫茫白雪中,一痕堤、一个亭、一只舟、几个人,在西湖如镜的水面上点缀着。多么特别的量词,“痕”“点”“芥”“粒”从来没有人用过,独特且恰如其分。张岱就像站在自然的高处,怀着赤诚的心描绘着独特的景致。他就像看透一切的仙人,俯视着一切,用淡淡的笔墨勾出绝美自然。然而是什么给了张岱如此神奇的力量?我的答案是——“痴”。

  在我眼中,痴是一种远离尘世的生活态度,不是逃避,是一种我们无法达到的`境界。之所以痴,是为了忘掉世俗的烦恼;之所以痴,是为了和自然做最直接的对话。巍峨的高山,清秀的绿水,灵动的生灵,多么神奇的自然!诗人们当然也发现了这份美,于是他们抛弃了给心灵留下伤痕的尘世,开始接近自然,渐渐痴情于自然,寄情于自然,让自然所蕴涵的那股神奇力量,愈合他们的伤痕。

  在《湖心亭看雪》中,前文的“独往”和最后舟子的话,显示出张岱将自己视为脱俗之人。有人说这是自恋,其实不然,这是张岱的清高和思想的高洁。有得到,就相应有舍弃,张岱舍弃了世俗的烟尘,换来了与自然最亲密的接触。

  只有痴,才能看见自然真正的美,藏在其表面下的美;只有清高,才能将这份美藏于心中。张岱以及很多诗人,正是因为痴,因为忘记世俗的名利,全心去领会自然,接受自然的洗礼,才能得到如此洒脱、自如的生活,才能写出一篇又一篇佳作,让我们这些生活在钢筋水泥城市中的现代人,通过文字发现自然中我们难以发现的美。

  古人之痴,是一种我们望尘莫及的感受,这是一种对宁静、安定的向往,是发自心灵的对自然的赞美和喜爱。自然吸引着他们,而他们通过心灵的沟通,从自然中得到慰藉。古人之痴,是一种人与自然最完美的和谐。

  古人之痴,是用心与自然对话,而诗人的清高,则是聆听天地的细语。

  以痴为话题作文 3

  痴,在孤独里痴清风,在乡愁中痴明月,在离殇时痴江水。既天不顺我,我自有痴处——不过是醉心纵命。

  醉心并非醉生梦死,纵命并非纵横恣意。所谓醉心纵命,不过是一生只为一件事,逆命纵做顺喜事。

  以心之利剑斩断命运的桎梏去追寻所爱,以心来作渠牵引命运的洪流引向所爱,以心的蓝图规划命运的泊船临岸所爱。而此心必有利剑之坚硬,水渠之宽广,蓝图之严谨,都不过一痴字,可这样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他,醉心于诗词,纵江山之颠覆。

  李煜,一个才情横溢的少年郎,却背负着南唐国家的沉重期望。从开始的褚位之争,到后来的南唐遭伐,再到沦落为俘,他只求于乱世中舞文弄墨,看尽世间百态,却终究逃不过宿命的劫。“做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作君王”,他站在人人看得眼红的峰顶,却独痴作词,许半壁江山于风花雪月。有人说李煜是个帝王家的笑话,可凭借李煜之才于治天下,他可能便淹没在历史的洪流中,又怎比秦皇汉武?可他却是诗词家的神话,巨人一般站在文学的转折点,王国维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为士大夫之词”。

  他,醉心于木工,任龙椅之交迭。

  朱由校,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却担下天下大任。朱由校从小亦受李选侍的“侮慢凌虐”,终日涕泣,形成了惧怕李选侍的软弱性格。有人说他文盲,读书少,无大志,可他对于西方人强占澳门,朱由校态度强硬,在澎湖与荷兰殖民者数次交战,大获全胜,这是一个“文盲”能做到的吗?但心不在此处,终究只能是副业。他本不应该坐上黄金的`龙椅,他的心坐在木头上。“幼时无意登皇位,年成江山喂奸臣。天命由校为熹帝,此生理应是匠人。”一痴字,让他成为“明朝的鲁班”,天才的木匠,据说第一张折叠床他发明的;最早的喷泉是他发明的;最早的雪橇也是他发明的。

  没世皇帝却以绝世词人、惊世鲁班掠影于世,他们的痴绝,是挣脱了一切外在束缚,一切被命运框定的自己,不论此生荣辱,不管后世评说,始终忠实于内心的那股痴念。

  长恨此身,事与愿违,春花水月,往事难了,痴何处觅?则观此醉心之痴,纵命之绝,如醍醐灌顶——痴已遂愿,心即远方!

  以痴为话题作文 4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建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无论走到哪里,最吸引我的便是外型各异的建筑物。

  比起高楼大厦,更令我痴迷的是夹在城市边缘或坐落在某个角落里的古建筑,那灰砖墙,少有破损的木屋檐,已有岁月裂痕的木门,就静静地坐在那,给来往的人讲述着曾经的故事。

  我所在的城市烟台就有那样一处古建筑群,名为“所城里”,是明朝军队在此处休养生息时建造的。每次经过所城里,哪怕只有一刹那,我都能用眼用心和它交流,它的身影更是不能从我的脑海中抹去。听闻政府要对所城里进行改造,我决定今天和博学多识的姥爷一起去近距离一堵所城里的风采,和它来次深刻的对话。

  当矮矮的古建筑映入眼帘,当我的脚尖踏入巷子里,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的时候,我晃若穿越到了明朝。我仿佛看到了推车叫卖的小商贩,身边还围着蹦跳欢笑的娃娃;墙上的拴环拴着牲口;几栋大宅子里走出大户人家的`大小姐,穿衣鲜艳的汉服,头戴发簪;留着长须的老爷爷坐在门槛上谈天……原本近乎空荡的街巷在我的想象世界里又再次热闹、鲜活起来……

  我一边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一边跟着姥爷的步伐探寻每一条古色古香的街巷。忽然我们停在一栋美丽的老房子前,姥爷用手指着那屋檐说到:“你看到那圆筒状的瓦了吗?那叫勾头瓦,防止滑落现象发生,边上的凹槽,叫滴水瓦,防止积水。”我仔细观察着那些瓦块,令我惊讶的是如此小的一块砖瓦上也雕刻着许多美丽的花纹,像一朵绽放开的牡丹花,端庄富贵,滴水瓦的前端也刻着精美的纹理。瓦与瓦之间扣得紧密,毫无缝隙,岁经历多年的吹打与磨砺,却依旧体现了当时人们高标准的审美和精益求精的态度。呼唤声打断了我的思路,我转过头来,才发现姥爷已走到巷子深处,而我还站在这栋房子前痴迷地欣赏着,我慌忙向姥爷跑去,但心里依然充满着对古代建筑师及工匠们崇高的敬仰。

  我喜欢到老街巷里走一走,用心倾听它们讲述着曾经的老故事。我喜欢古建筑,它们表现着中国的美,宣扬着中国民族的工匠精神。我为古建筑而痴迷,为中国美而痴迷,更为中国对事物精益求精的精神态度而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5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以痴为话题作文 6

  “王艺录,吃饭!”妈妈的语气特别僵硬,“我给你下最后一次通牒!”我慢吞吞来到餐桌前,只见妈妈已经自个儿吃完了饭,看这情景,我猜测妈妈起码已经三次催我吃饭了。“哎,这伊拉克呀……”我自言自语地说。“你呀,现在是一个实足的书痴了!连蛋炒饭的香味都闻不到了吗?”妈妈爱怜地说。

  “书痴”这个头衔来得真是不容易呀!还记得一年级暑假,妈妈逼着我看书,我一听到看书就如临大敌,赖在床上不肯起来,被妈妈痛打了好几次。在妈妈的棍棒之下,我看起了《小蛙人游大海》、《亲爱的笨笨猪》……看书的收获也不少,我爱上了写作,我最喜欢语文老师布置小练笔的.作业了,而且总是超额完成周记。但是,妈妈不在身边的时候,我就会偷偷地玩,电脑游戏《洛克王国》牵引着我的脑神经。妈妈整日为我的阅读状态而操心。

  十岁生日那天,外婆送给我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说来也奇怪,我竟会痴迷于这套书。好几个夜晚,妈妈一遍遍催我睡觉,我“嗯”几下,继续手不释卷。终于有一天,我郑重地向妈妈宣布:“打游戏太无聊了,我向您保证,以后不再打游戏了,但条件是您必须保证睡前让我看至少半小时的书!”“行!儿子好样的!”妈妈送我一个大拇指。

  《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以一个个动人的历史故事,记载了从盘古开天辟地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10月1日响彻天安门城楼上空的礼炮……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与成就,也经历了无数的苦难与挫折,数不清的英雄豪杰、文人志士在历史的长河里留下了自己的足迹,夸父的执着,岳飞的忠诚,诸葛亮的智慧,林则徐的铁骨……一代代风流人物的精神让我崇敬,祖国悠久的历史让我自豪。

  《中华上下五千年》,你让我痴迷。你不仅给我知识与智慧,更重要的是你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让我摆脱了电脑游戏的恶魔,痴迷于书海之中。现在的我每次进入书店就有一个强烈的愿望,要把书店里的书搬回家,尤其是历史类的书籍!

  妈妈也说《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套好书,“读史以明鉴,察古以知今”,让我们一起享用这套好书吧!

  以痴为话题作文 7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以痴为话题作文 8

  “噔”蓝牙耳机与手机连接成功的提示音响起,我又开启了今晚的听歌时间。

  我喜欢听歌,尤其是在晚上。在压力成倍增长的日子里,音乐似乎成为了我的精神支柱。

  繁星在天边闪烁,暂时脱离繁琐的学业,放纵悦耳的前奏在耳边响起。

  略显褶皱的历史书被我扣到桌子上,我闭上眼睛,等待音乐来平缓烦躁如麻的心绪。“关掉手机中的闹钟设定时间还早,你有发现吗,在我生命里你最重要……”我随着音乐节拍自由摇摆起来。在父母听来燥乱的音乐却是我解压的一昧良药。戴上耳机,外面的世界便与我无关;夜深人静,尽情释放疲惫的灵魂。

  “也曾想过放弃,朋友的眼神诧异……”我拿起一支笔当我的金话筒,站起身,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属于我的个人演唱会开始了。

  随着音乐,旋转、跳跃,我全程闭着眼。高高摞起的卷子和书本是我最忠实的听众,书桌上的台灯亮度被调成最大,就变成了世界上绝美的舞台灯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顺手抓起书本,把书上拗口的内容唱出来。

  音乐不是带我们逃离生活,而是在短暂的放松过后,调整好心态,重整装备,重返现实。

  向后一仰,倒在床上,脖子上挂着耳机,手里紧握着历史书。浑身酥麻,热血沸腾。烦躁在两首歌之后被一扫而空,我又重新燃起对生活的热情与学习的激情。

  我笑着,脑海中重复着书上的内容,背的一字不漏!

  仔细思索,我的生活中处处都有音乐。在我高兴的时候,会哼唱几句;难过的时候,会听着音乐大哭一场……是音乐陪我走过这满是坎坷的漫漫长路,是音乐助我逃离世事的缠绕,我倾心于它,痴迷于它。

  如果你也同我一样压力好大,为什么不试着用音乐来释放自己,成全自己?在日趋雷同的日子里,我们不是带着面具,就是把自己藏匿。是音乐带我们做回自己,是音乐带我们走进自己的小世界,找回失去的快乐,恢复原有的纯粹与真实。

  现在我正在听着音乐,细细回忆和它的种种过往,写下这篇满载着热爱与痴迷的文章。

  以痴为话题作文 9

  春天,百花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以痴为话题作文 10

  我四岁学琴,至今已经有七个年头了。

  从小就对钢琴非常着迷。记得有一段时间,脚扭伤了,医生说要静养,于是妈妈便停止让我去琴行练琴了,这可把我急坏了,恨不得让受伤的脚立刻恢复。然而结果总是事与愿违,过了一个星期,扭伤的脚没有一丝好转。眼看着一个个小音符逐渐消失在脑海中,我急中生智,把六张A4纸黏贴在一起,用勾线笔勾勒出琴键,做出了一个“纸钢琴”。虽然不能发声,但总比没有好。我每天都要在这架“纸钢琴”上练习几个小时,熟悉指法。

  大病初愈的第一节钢琴课,熟悉的钢琴,熟悉的旋律……那首曲子我早已练得滚瓜烂熟,熟练到可以闭着眼睛准确无误的弹奏。这让我的钢琴老师也万分惊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钢琴的痴迷也越来越深。可好景不长,刚步入四年级时,我的成绩明显下滑,老师们多次找妈妈谈话,示意现阶段学习更为重要。

  有一次钢琴课,我突然听到妈妈与钢琴老师之间的对话。妈妈希望此阶段钢琴先缓一下,以学习为主。但钢琴老师认为,需要尊重孩子的意见。我隐隐看到,妈妈的脸部红通通的。我明白,她也是别逼无奈。我终于还是没忍住,冲上去一把抱住去退费的妈妈。“妈妈,给我一周时间,我一定恢复往日的成绩!”

  这周里,我利用一切空闲时间,大量的刷题,常常累得趴倒在桌上,还会趁妈妈没有看见时,偷偷拿出纸钢琴,小声的练习。

  经过一番努力,我终于争取到可以继续学习钢琴的资格了。我更加努力,也更加珍惜练琴的一分一秒。在钢琴学习上有了非常大的进步。

  原以为可以一帆风顺的过风平浪静的生活,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一刀斩断了我的音乐之路。我深刻的记得妈妈那天晚上对我说的话;“民乐将来对升学有用,钢琴暂时先停一下。”

  听到这个消息的'我,瞬间崩溃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便向爸爸“求救”。爸爸知道了很生气,对我说:“你的爱好就是你的爱好,谁也不能夺走!就算是妈妈也不可以!”在爸爸的强烈反对下,妈妈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我的学琴之路并不是一帆风顺,我只是想“藏”在黑白琴键下,充分吸允着渴望得到的,美妙的音乐而已。不管路途有多辛苦,但我始终相信,前方是风光无限的。只要不忘初心,我一定能实现我的音乐梦!

  以痴为话题作文 11

  思量原来少年事,不识痴字不成说。

  ——题记

  或喜或悲,我沉迷在音乐上下起伏的旋律中,忘却了悲伤,忘却了嘲笑,忘却了烦恼。

  不知从何时,喜欢上了音乐,比三分热度多一分,比欢喜多一场,喜欢的不是歌手,而是歌中的故事,使我沦陷。

  小时候,妈妈总拿着手机放着歌,哄我睡觉,我沉浸在歌里,含着手指入睡,现在我却是如此,音乐伴我入睡,伴我成长。

  我的这份热度到现在还未消散,悠悠转转,徘徊不定,这份痴情从未变过。

  我爱它的旋律,爱它的陪伴,这是不一样的烟火。

  梦中,我趁着清净,偷偷带着它一起旅行,风随着我们飘絮,满天的星河跟随我们闪耀,灯光照亮我的心灵,我明白音乐对我的意义,我对它的痴迷已成定局,我妄想它能和我相伴一生,妄想它支持着我。

  音乐是我的动力,从小时候的依伴到现在的痴迷,不知不觉过了十年。

  十年的热度,从温和到炙热,从陌生到熟悉,愈来愈热。

  我爱这份痴情的青春,爱音乐的旋律,迷茫的时候,它指引我归处,让我找回最初的梦想。这种是温腻的情感,虽然经历的很多,会有一段时间的两难,一时的`兴起,一时的倒下。但愈来愈热的是情,愈来愈稳定的是心。

  “梨花香,穿过熙攘绕过街巷,复悄入红莲深帐,听枝头黄鹂逗趣儿,细风绕指淌…”每每听到此类音乐,都仿佛被牵引到那烟雨江南,青石小巷。清浅的梨花香气弥漫开来,散到熙攘的人群,透过深深的街巷,又悄然转入某一扇窗…枝头黄鹂清脆的歌声也在打趣着,细腻的风儿在指尖流连倾泻……白衣佳人,翩翩公子…我在北国看不到的风光,音乐,能让我看见;故而我痴迷。

  “小城里,有一位姑娘,撑起伞,过雨巷,裙角惹丁香……”听这类音乐,就感觉自己亲身经历了一个故事,亲眼见证了一些人的时光。微雨的小城里,娇俏的姑娘撑起伞穿过雨中的街巷,翩跹的裙角不经意间沾染了丁香的芬芳……慢慢的,我和她一起走进这个故事,续写着故事中的人生……

  痴迷音乐,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

  这种温和又稳固的情感不是三分热度,正如有位名人说过“人生必有痴,然后有成”,痴不是三分热度,而是持久的温度。

  以痴为话题作文 12

  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

  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

  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

  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

  “都是你的错, 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

  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以痴为话题作文 13

  最初,是一支小小的蜡笔,让我与你相识;后来,石膏优美的形体让我走近你;再后来,便是画廊里的一幅幅惊世名作让我彻底爱上你。学画十年光阴如梭,不变的唯有那份对你的痴迷。

  打幼时起,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可唯有你能让我安静下来,甚至一度沉浸在你的世界里,一画就是一下午。小时候,最爱的便是《查理和萝拉》的漫画,这对有趣的兄妹俩装点了所有有关我童年的彩色回忆。一盒五彩蜡笔和一支黑色马克笔,简简单单,放纵恣意,就能勾勒出属于查理和萝拉的整个世界。在这里,土豆泥可以是太空中的云,胡萝卜可以是外星人的最爱,就连番茄也可以是美人鱼的减肥餐……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时,小小蜡笔就能俘获我的心,涂鸦让我打开了新的世界。

  九岁那年,我接触了素描,从此开始了我真正的学艺之路。起初,那一个个立体的几何石膏让我感到了无生趣。但渐渐地,随着它们一个个磨去棱角变成玻璃瓶、罐子、水果,再到后来变成人的`手、嘴、耳朵,最后组成一个个鲜活的人:维纳斯、伏尔泰、大卫.科波菲尔……哦,朋友,假如你真的碰触过他们的身体,打磨过他们的棱角,你会惊叹于造物主的神奇,把如此完美的东西赋予人类。

  那时,石膏铅笔就能澎湃我的心,素描让我看到了万物的魅力。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学会跳出自己的小圈子,不只一味地模仿,而学会欣赏大家的作品来启迪新的灵感。我曾为泼墨漓江的山水画所惊叹,为张大千、齐白石的惊世绝技所震撼,但最令我不能自已的是西方印象派的油画。莫奈的笔触浓重却不失唯美朦胧,最令我仰慕的梵高,用色大胆明艳却不失细腻传情。旁的先不提,单说《向日葵》,那是一株要枯萎凋零的向日葵啊!怎的能似着了火一般热情洋溢呢?这该是对生活有怎样孩子般的淳朴和热爱啊!

  那时,水粉颜料就能揪住我的心,油画让我有了热爱生活的勇气。

  一路走来,从三岁那年拿起画笔,便再没有放下过。无论是你的明艳动人,还是朦胧凄美我都爱。绘画——你是我一生不变的那份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14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以痴为话题作文 15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以痴为话题作文 16

  入秋了,风儿“甩”了“夏”这个“跟屁虫,”变得轻快了起来,轻柔地抚过每个人儿的脸庞,给他们带去舒适之感;小雨滴滴,改掉了往日怒吼的暴脾气,仿佛细声地对大地倾诉着情感。而我,就痴迷于这样的风,这样的雨,这样的秋。

  独自一人,坐在阳台上看书,当我正为书中宝黛凄美的爱情感到悲伤时,风儿似乎读懂了我的内心,应景地不急不缓地拍打着窗户,仿佛在奏一曲悲歌,闭着眼睛聆听,脑袋中浮现出宝玉和黛玉,浮现出他们的点滴之情,我渐渐地沉醉在其中,我也是被深深迷住了。雨滴们受到了风儿的感染,从天空中跑下来为风儿凄凉的音乐伴舞;一滴、两滴、三滴、和着这乐曲,每滴雨都舞动着身姿,做出不同的`优美舞姿,却又不乏整齐地从天上落下来。我睁开眼睛,看见了小雨一滴滴地落下,风儿一丝丝地拂过万物,我再也忍不住了:我要去感受那会令我痴迷的风和雨!

  冲下了楼,跑进了雨里,迎面吹来清凉的风,那风里掺杂着些雨丝,温柔地吹拂过我的面庞。风,是柔和的,吹在脸上,是那种令人心里感到惬意的感觉,不像春天的风那般温暖,也不像夏天的风那般带着躁动的气息,更不像冬天的风那样凛冽刺骨,就是那种很舒适的感觉,用语言几乎无法表达;雨,是清凉的,夹杂在风里,仿佛圆圆的雨滴被挤成银般细了,落在脸上却是软绵绵的,不像银针那般尖锐,却像是一团团柔软的棉花,被风吹到了脸上很是舒服,也难怪我痴迷于其中了。

  走在路上,从我身边走过的形形色色的行人,他们大多也都没有打伞,也许他们也都像我一样痴迷于这风这雨吧。雨一直下,气氛却很融洽,小雨淅淅,落在大地上,外面一切声音都消失才能听到他们对大地的喃喃细语。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眼镜上蒙了薄薄的一层水珠,回家吧,再不回家,就无法辨清前方了。

  回到家,擦了眼镜,又伫立在窗台前许久,看着那雨一滴一滴,连结成一丝一丝,形成“水帘”,仿佛滴在了我的心头。在宝玉和黛玉那个年代,在大观园里,应该能欣赏到比这更优美的雨景吧……

  秋风,秋雨,这整个秋,着实令我着迷,你们可永远停留在我心里。

  以痴为话题作文 17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以痴为话题作文 18

  古茶浓郁的气息弥漫在空气里,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微风吹过,发丝垂在脸上,女孩双手轻拂着琴弦,优美的琴声回荡在小屋里,静谧而又美好。

  那时,我六岁,有一次与妈妈一起去琴行,一间雕刻着古木装饰的小屋,一阵沁人心脾的清香,一个身着汉服的女子,双手轻柔地滑过琴弦,一段优美的乐曲似流水般滋润了我的心田,音符叩击着我的心扉,我被这一切深深吸引住了,不由自主地走进那间小屋。我走向一个刻着凤凰的古筝,开了订单,微笑地走出琴行。晴日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我却不觉得刺眼,反而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

  从那时开始,古筝记录着我的岁月,承载着我所有的'悲伤、幸福和喜悦,每一根琴弦都诉说着我的情感,编织出一个个故事,见证着我用努力与汗水创造出的业绩,同时也成为了我的生活态度,在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情趣雅致。也是从那时起,我决定好好学古筝,丰富我的生活,陶冶我的情操。

  三年级时,我要准备过八级,面对陌生的曲目,内心焦虑而担忧,手指的僵硬让我惊慌失措。但我对古筝浓厚的兴趣,没有击垮我,我鼓足勇气,决定重新尝试。有时我会练上两、三个小时,练到手酸到抬不起来才罢休。让我记忆尤为深刻的是《战台风》,它是王力昌的力作,气势磅礴,热烈欢快,我的脑海里时常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工人们正在搬运砖头,一阵猛烈的台风吹过来,工人们逆风而上,保家卫国。指法伴随着曲调在一个个夜晚的打磨中逐渐成熟。当我想放弃时,想起了当年选古筝时的执着,那一次的相遇,便是心魂相守的约定,一次次的尝试,在心里默默地给自己加油。古筝让我体会到在辛苦付出中收获到的喜悦,让我从迷失中找回自信,它让我领悟到成功贵在坚持的道理,让我学习和生活中有不怕困难、勇敢超越自我的态度。

  平日偶得闲情,我便会走向琴行,弹奏一曲,那琴声让人心情舒畅,笑逐颜开;白马芦花,物我皆忘。我也坚信,多年以后,到底还是因为这古筝,让我领悟人生的真谛,我会永远保持那份纯真,将古筝作为我生命的一部分,热爱古筝,痴迷于古筝。

  以痴为话题作文 19

  小时候,我看电视从来只看一个频道——少儿频道。家里三台电视,每台电视上“少儿频道”的频道都被我记得清清楚楚。我爱看里面的动漫,动漫片《悬崖上的金鱼姬》我看得如痴如醉,我渴望找到漫画的作者。

  经过百度、迅雷看看的帮助,我找寻到了他——宫崎骏,他成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后来,我还看了许多他的动画作品,每一部都那么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看过之后,几乎我满脑子都是动画的场景,甚至连睡梦中都浮想联翩……我太佩服宫崎峻了,年过半百却还是童真。他紧紧地抓牢了儿童的'心理和好奇心,让我都想进入他那漫画中的世界,那是多么奇幻的世界啊!

  继《悬崖上的金鱼姬》之后,我着迷于《千与千寻》,它讲了一个小女孩千寻,在一次奇妙的旅途中,和爸爸妈妈来到了奇异世界,但爸爸妈妈为了免费而贪吃被这个世界的巫婆变成了猪……故事由此展开,惊心动魄,感人肺腑!在千寻的千辛万苦之中,她把爸爸妈妈变回人形。在结局时,我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后来,我开始疯狂热恋宫崎骏的所有作品,有时甚至看到凌晨才睡。

  宫崎峻70多岁了,他的创作历程是很复杂的,作品大约有23部之多,小动画也有30多部。这位伟大的动画导演、漫画家,在1963年加入了东映动画公司开始创作。1994年完成连载漫画巨作《风之谷》,我也很喜欢这部作品。2001年,我的最爱《千与千寻》上映了!那时它超了《泰坦尼克号》的票房,创造300亿日元的票房,创造了历史。而日本年度票房才5000亿日元。这部作品还得了威尼斯、奥斯卡、柏林等国际电影奖项,宫崎峻也一举成名!

  经过种种艰难世事之后,宫崎骏在全球动画界无可替代的地位再一次得到了肯定和承认。现在,宫崎峻每4年出一次的作品我绝没有错过。在上个月的一节音乐课上,老师放了两节的视频。是关于久石让和宫崎峻合作以来的背景音乐创作。当一部部动漫中的主题曲再次响了起来,我又不禁回想起每一个感人的片断,心中听着音乐,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难过,感动到想哭!特别是那童声演唱的《天空之城》主题曲,记忆犹新。

  期待这宫崎骏的下一个作品,希望再次使我眼前一亮,我绝对忘不了宫崎峻和他的作品,即使我再长大。

  以痴为话题作文 20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以痴为话题作文 21

  时光荏苒,字里行间收藏了谁的音容笑貌?年年岁岁阔别了谁的烟柳灞桥?岁月流逝,仍不忘初遇时的那份喜欢。醉于心,痴于情,随音乐舞一曲自己的成长之歌。

  偌大的舞蹈室中,一名稚嫩的孩童第一次穿上了属于她的舞鞋。明净的落地镜子,整齐排列的把杆,美丽亲切的.老师……一切正如自己所想。她曾看过舞台上她人优雅灵动的舞姿,只一眼,便被深深地迷住了。暗暗记下这份痴迷,默默许下一份心愿。自此,她在母亲的带领和鼓励下,坚定地走向这条舞者的道路。

  这一路,繁花盛开,沁人心脾;这一路,也曾披荆斩棘,历尽重重险阻。

  桌上打开的影集已经泛黄,被微风拂起一角,阳光斜映在上面,望着那些或开心骄傲或伤心哭泣的照片,记忆随之潜入时间的洪流,愈加弥远。儿时的我因无法忍受学习舞蹈的辛苦和疼痛,抹着眼泪,红了眼眶。青紫的双腿因与地面的不断接触而伤上加伤,每天对开软度的抗拒,让我终于对妈妈说出了放弃。“为什么不再坚持一下?你忘了你的愿望,你也忘了你是有多么热爱了吗?”妈妈耐心地劝导着我。我开始对自己轻易的决定产生了怀疑,我那狠下心来、红着眼眶的放弃是我真的想要的吗?是啊,我曾经是那么痴迷于舞蹈带来的快乐、感受及成长。低眸沉思片刻,扬起头时,脸上的泪痕未干,但那眼神中已重新散发出光芒与希望。咬住下唇,坚定地点点头——不放弃。原来于我而言,对舞蹈一直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执着与信念。

  懵懂的孩童旋转着,裙裾随之飘拂、摆动,似青纱弥漫。朦胧之间,已长成亭亭少女。台上聚光灯闪烁,舞台上的少女微微欠身扬起自信的微笑。悠扬的旋律响起,翩翩起舞的动作优雅且灵动讲述着一个无声的故事,每一个眼神都传递着沉浸其中的情感。旋转、跳跃、一颦一笑、一呼一吸,指尖的力量延向远方,她儿时的愿望也终于得以实现。是否真如歌中所唱“翩若惊鸿,宛若游龙……”那一颗痴迷不变的心便是最好的答复,灯光渐暗,在一阵热烈的掌声中缓缓落幕。

  许多年过去了,有多少次欢聚和离散以及无从理解的变迁消散在风中?但无论如何,静聆音乐,为自己跳一支动人的舞,永不消散的是那烙在我成长路上的珍贵回忆,在言谈举止间;永远不变的,是最初的那份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22

  有人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同样可以说,痴迷是成功的最佳捷径。痴迷,让人有对学习工作的专注。巴尔扎克说:“痴迷于某个事业的人,会取得令自己惊讶的成就。”这句话盛赞了痴迷的作用,而巴尔扎克本人就是一个典例。

  巴尔扎克是一位著名的高产作家,我认为对写作的痴迷是他成功的关键。他每天写作十几个小时,且常常陷于情节中不能自拔。在创作《高老头》期间,巴尔扎克一连几天神情沮丧,家人询问后,她喃喃地说:“高老头死了。”在创作《欧也妮·葛朗台》时,一位朋友来访,巴尔扎克忽然怒气冲冲地对他说:“是你,是你逼迫那个不幸的少女自杀!”朋友非常不解,询问他的家人才知道,巴尔扎克在说小说中的人物。如果不是对写作痴迷到此种程度,又怎能成就他这位如此伟大的文学家呢?痴迷,让人有艰苦工作的快乐。巴甫洛夫是俄国的一位生物学家,他对研究和实验如此痴迷,以至于身边的亲人朋友时常遭他冷落。

  有一天,朋友百般劝他去与未婚妻约会。当时巴甫洛夫正高兴地做着实验,不得以,才停下手中的工作。结果在公园里一遇到未婚妻爱玛,巴甫洛夫就抓住她的手,爱玛以为巴甫洛夫要吻自己,便幸福地等待着。谁知,巴甫洛夫给爱玛把着脉说:“你心跳正常,身体状况良好。”爱玛生气地说:“你只喜欢做实验,回去做你的实验好了!”巴甫洛夫信以为真,高高兴兴地回去了。“工作的时候也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巴甫洛夫这般说道。是对生物研究的痴迷让巴甫洛夫乐于工作,而一个乐于工作的人又怎会不成功呢?痴迷,让人有坚持不懈的'毅力。池田大作说过:“痴迷于某件事的人,非得到成功才会停止。”对于痴迷与坚持不懈,很少有人能比得上贝多芬。一次,贝多芬进了餐厅,把桌子当作钢琴弹着,并侧着耳朵,仿佛沉迷于其中。一曲作罢,他对服务员说:“结账。”

  服务员笑着答道:“先生,您还没有吃饭呢!”正是对音乐的如此痴迷,贝多芬才能在遭遇耳聋等许多挫折时,仍坚持不懈,成为音乐史上的一座丰碑。以上例子展示的是三位伟人,他们有着对事业的痴迷,但这痴迷让人肃然起敬!这痴迷展示了人性的伟大,也指引着他们取得了伟大的成就。蒲松龄说:“书痴者文必工,技痴者艺必良。”何不去痴迷?成功等待着痴迷者。

  以痴为话题作文 23

  对我帮助最大,给我带来最大乐趣的,那便是读书。这是为什么呢?

  读书,能让我从失落中变得兴奋,能使我从难过中变得快乐,能让我的烦恼瞬间抛到九霄云外。

  我喜欢的书,常常使我痴迷。每节课间,只要有闲暇,我总会捧着课外书,看个不停,直到打了上课铃,我才会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将注意力转移到课堂。放学后,在回家的路上,我都会和同学谈论书中精彩的情节,直到与同学分手告别。回到家,认真完成作业后,我会立即捧起心爱的`书,一头扎进去,直到妈妈叫我睡觉才回过神来。在上厕所时,我要带上电子书,看着看着,会忘记了时间,即使被妈妈训斥也心里美滋滋的。每每路过一个书店,我就会不由自主地走进去,翻阅我感兴趣、有意义的好书。周末的时候,我就会更加开心,因为有相对充裕的时间看书。周末时,我常常泡起一壶茶,或者一杯现磨咖啡,然后躺在椅子上或靠在阳台飘窗的靠垫上,一边看着书,一边惬意地抿一口茶或咖啡,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不能自拔,享受着书带给我的乐趣。

  我不但爱看书,也爱听评书。在我洗脚的时候,我会央求着爸爸,让他给我播放《懒人听书》,我总是听得不亦乐乎,甚至有时洗脚水都拔凉拔凉的了却浑然不知,沉浸在听评书的世界里忘了现实,直到爸爸提醒我,才不得不终止我心爱的评书。比如,我喜欢的《千古枭雄朱元璋》,让我听得如醉如痴,并激发了我对历史知识的喜爱。

  在我比较小的时候,每当我过生日或者儿童节,我都会向爸爸妈妈提出“特殊礼物”的要求——带我去图书馆、上当当网买书,结果自然是心满意足。还记得前年期末考试,我有了较大的进步,成绩可喜,于是爸爸奖励了我期待已久的“亚马逊电子书”。有了它,我就可以更方便地阅读喜欢的各类书籍,也方便找到好书,而且价格也比纸质书便宜很多。电子书还有许多功能,翻阅方便,遇到不会的字、词,马上就能找到注释、读音,还可以英汉互译,对我的英语学习也蛮有帮助,比如bug(虫子)这个单词,就是无意间记住的。

  我热爱知识,痴迷读书,从书中汲取营养,丰富了我的思想,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

  以痴为话题作文 24

  古希腊哲学家泰勒斯因专注于天上的繁星,不慎跌入深坑。这看似愚蠢的行为,招来了人们的不解与嘲笑。而我却认为,一个人只有自由探索精神,抱有痴迷的态度,才能成就卓越。

  痴迷使人专一。古人云:性痴,则其志凝。自由对自己手中的事物抱有极大的兴趣,才能有潜心研究的精神。正如泰勒斯,当路人将他救上来时,他开口一句:“明天会下雨!”这充分证明了他对天文的专注,而若是没有他的痴迷、专注,他自然不会掉入深坑,但也绝无对天文的“特殊才能。”无独有偶,爱迪生因专注于自己的发明进程,报税时忘记自己的姓名;瓦特痴迷于对蒸汽的研究,忘记了将烧开水的炉子关上惟有痴迷的态度,才能有专一助目标从而探索发现以致成功。

  痴迷让人坚持不懈,废寝忘食,水滴石穿。“书圣”王羲之,对书法艺术的研究近乎痴迷,他常在衣袖上练习书法,时间久了,衣袖竟已磨破。中国伟大的领袖毛泽东,在延安窑洞中,抱着“乎天下”的雄心壮志,以及对军事的`痴迷,挤时间研究书本,写文章,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并将《论持久战》发表,轰动一时。就连那读诗的弱女子香菱,也因痴迷的态度,在梦中吟出了“精华掩淹料应难,影自娟娟魄自寒。”苏轼曾说:“古人之成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有坚忍不拔之志。”而惟有痴迷,才能有坚持的动力和源泉。

  放眼古今中外,那些有接触成就的人。在学术、研究,道德上有建树的人,往往有对事业的痴迷和执着,如果将人的一生所要完成的事业化作一艘轮,那么痴迷的态度,或者是专注的精神,则是轮船坚实的钢板,勤奋、创新、智慧等其他,知识助船加速航行的辅助,必不可少的辅助。阿基米德为了测出皇冠的含金量,痴迷钻研,在洗澡时得到了灵感,便喜出望外,赤裸裸地跑出家门;牛顿也流传下来因专注把怀表当鸡蛋煮了的逸事。没有痴迷,哪得钻研?

  黑格尔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永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而那些人,也驻代无法拥有探索,、发现的潜质,终其一生,碌碌无为。

  痴迷铸就卓越,让我们当一个聪明的傻子,而非一个貌似安逸机灵的笨蛋。

  以痴为话题作文 25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以痴为话题作文 26

  书是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有些人热爱读书都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当然,我也是其中一员,我看过的书数不胜数,家里的书柜都装满了,还被爸爸妈妈称为小书虫呢!

  最近,我又盯上了一本书――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这是在我的一位朋友极力推荐之下让我买的,一谈起这本书,他就没完没了。听完之后,我觉得这书还挺有意思的'。回家后,我就一直缠着妈妈给我买《狼王梦》,可她却说:上周刚买了《稻草人》,先看完再说,而且但是,我还是没有放弃,每天我都缠着她,抱着她的大腿,让她无法行动自如。终于,妈妈受不了了,答应了,可是,正当我高兴时,妈妈的一句话,就让我担忧了起来:我可以给你买,只不过只出十元,剩下的钱你自己想办法。我有些生气,分明妈妈这是存心不给我买啊!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第二天,放学之后,我迫不及待地和妈妈去了新华书店。一下车,我就马上跑向二楼。书架上的书琳琅满目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但却迟迟找不到那本书,我有些不甘心,于是从头来,再找一遍,啊我大叫一声,它在这里,原来已经不在昨天的地方了。我拿着书看了看价格,松了口气。18元不算多,但是剩下的8元怎么办呢?我又苦恼起来。突然灵机一动,我可以给妈妈打工呀!于是,我找到妈妈和她商量了这件事,没想到她还果真答应了,这下可好办了。

  我和妈妈商量了我的赚钱大计,做一件家务五角钱。就这愉快地决定了。之后,我又是拖地、洗碗、又是洗衣服、做饭为了买《狼王梦》我一天就要做四五件家务。没过几天我便凑够8块钱,我都不知道这几天是怎么过的,腰酸背痛,浑身麻木,有气无力,《狼王梦》已然成为了我心中唯一的执念。我坚信有付出,总会有回报,最终,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买到《狼王梦》后,我仅仅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沉溺在书中的世界。只要有时间,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有时候连吃饭也忘了。

  书,已然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他满腹经轮,却不喋喋不休,总是在我迷茫困惑之时为我指点迷津,却不纠缠不休,让我深深地被它的魅力所吸引。

  这便是我,对书痴迷至此。

  以痴为话题作文 27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世事变迁,花飞花谢,世界每天都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飘荡着我的童年的天真与快乐。

  把我们骑自行车玩吧,我一脸欢喜的说。爸爸弯腰抱起喔,我们开始了真诚,每到下坡时,风嗖嗖的在我耳边吹拂,找乱我的头发丝,饲养意义让我发出啰啰啰的小升,日落时,我坐在爸爸自行车上,在临江河畔徐徐前行,看着太阳渐渐从季平线上坠落。落日熔金,万霞似绵,在那长歌边上飘荡着童年的天真和快乐,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上激发着我童年的'不屈和坚持。

  我曾经眼巴巴的看着表姐青柠的骑着自行车灵动自如,让我燃起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固然是艰辛的,摔倒是经常的事不说,最初等车的时候,就在能上车之后,也有过未曾注意前方的小坑,直直地骑了过去,车子一个不稳,顿时人仰车翻,手和膝盖被擦伤,最后我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的情形,可是我并没有放弃,顽强的坚持着,最终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爱的自行车,单手扶把龚蓓华翔在风的音乐里,我不屈的坚持和赞美,在这份快乐里让我痴迷......

  自行车思索着我青年的理想和抱负。现在的我是一名即将面临九年级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考砸时,我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爸爸也没有什么要问的,如往常一样叫我去骑自行车,当我要面对一个陡坡时,我用尽全力的拼命踩它,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再土的坡,我都不会放弃。汗水从我的脸颊滴滴答答的流下来,迷茫的我的眼睛,最终我骑下了坡顶,狭义的滑坡而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的上去,我如实的说,当我在拼命用力往上瞪时,其实我在思考着人生人生就像骑车,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陡坡,如果放弃了,心中的理想和抱负就不能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在坡顶迎接坦途,这份快乐让我痴迷。

  正因为喜爱,所以迷恋,正因为热爱,所以痴迷。

  我曾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风上坡也昂然前行,在漫长的岁月中,手自自己的痴迷,在竞争激烈的这个世界中,所自自己的一方天地。

  以痴为话题作文 28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以痴为话题作文 29

  灯光落在白纸上,落在那道不变的抛物线上,弦和弧度格外温柔。

  我挠着一茬簇新的头皮屑,右手依然握笔在那层只剩一层纤维的卷子上勾画着。方程早已列好,只是刚刚反复计算出的无解让我有些无所适从。抛物线就像瞭望着高不可攀的雪峰,又像蒙娜丽莎唇角神秘莫测的微笑。它们一直仍在那里深深吸引着我,我才仍未放弃。

  笔尖又一次带过那条最关键的线段,我尽力将它描画的更清晰,如溺水的人紧抓着救命的稻草。在纸上抄写算式时,我早已布满血丝的眼紧盯着逐渐印刻在草纸上的字迹,生怕稍有不慎就会抄错,哪怕繁琐的细枝末节,我在做题时慢慢就养成了这种提起十二分精神注意细节的习惯,而日常生活中,包括听课,抄写记笔记,只因对27题不变的痴迷,让我受益匪浅。

  这一次的结果又不一样,意味着我需要继续进行乘方变号的'高强度运算。桌上的绿色盆栽舒展着它的茎枝,如同我的脑神经绷紧了脉络枝杈。黑色油性笔又一次飞速在纸面上滑动,而我骑一匹烈马,奋力扬蹄,极欲冲上顶峰,一览众山小。尽管现在已值深夜,尽管万家灯火仅余我桌边一盏,尽管我知道明天就是区一模,老师早些睡的叮咛犹在耳畔,尽管我天资不及人,但我痴迷于克服这样的难关啊!我对它的爱不变,就会坚持下来,拼搏奋进,一如既往。

  我终于列出了最终的算式,而窗外漆黑一片。绿色植物抖了抖叶子,倩影斑驳摇晃,是开在我手边的一朵黑色马蹄莲。我手上的汗水打落在纸上,打落花这个正在摆动着的黑影时,像露滚落。到了尽头处,我的手反而颤抖,这次算出的得数应该有解吧?我的付出与痴迷,应该会得到回应吧?

  做对了!我有的是想象中的惊喜,也在镜子里看到了一个如释重负的笑脸,镜中那个我最熟悉的女孩儿,额边的碎发沾湿了贴在脸色侧,眉毛挑得很高,眼中晶亮,只是那份不变的痴迷,刻在酒窝里,找的很辛苦。

  这种时候还有很多,几乎每晚都会上演,如是一整年,因为痴,因为迷,因为坚持不曾改变。

  我伸着懒腰,笑傲着已攻克的高地,满足和喜悦依然翻涌着。我是一条小鱼痴迷在洋流中。我的生命因痴迷而多姿,因不变而丰富。

  以痴为话题作文 30

  他们是明灯,是黎明,也是浩瀚大海;是曙光,是暖阳,也是书香青春;他们是与我们相隔了数百年的、人生的长庚星。

  ——题记

  陶渊明——志向、避世

  他自己也不知道,无意间炼就的一丸桃花源,抚慰了多少人的心。

  世人爱读陶公,爱他归隐不问世俗,诗酒满是风流,躬耕自给自足,以物质的清贫换取精神的自由。他虽不求名利,但心存救世之志,然现实不许,这远大的志向便成了一处心病,不然,也无所谓失意。回首过往来时路,他被无垠的寂寞包围,无助又无力。他虽仍怀大志,却不免转身去寻一片净土,去安放留存自己所坚持的。在不远的后来,他如同宝藏一样被人挖掘,他的诗文、他的理想,都成了众人共同的精神图腾。

  一切的一切,又如何少得了他笔下的桃花源。

  李白——积极、容纳

  他独自在这山水中漫游,看尽花开花落,飘到溪流之上顺水而下。放下心中的杂念,让奔腾的思虑停歇,意识得到控制,入眼的世界都变得清明。

  这一路走来,他有游侠之风,却丝毫没有小文人的酸愁。他是个精彩的人,有一双善于发现身边美好的'眼睛。无论是草原上衰败的野草,还是透过窗棂撒进屋中的月光,在他看来都别有一番意趣。他有世人无法企及的才华,不曾高高在上,也不曾掩饰自己的内心。他醉酒高歌,放浪形骸,但赤子之心从不曾失。心性自在,所以才华蓬勃。

  当人放开执念,心中不再负累,就会感到自在、自足。容纳是天地间最持久的力量。

  刘禹锡——坚毅、豁达

  他是个有意思的人,性格倔,脾气硬,好听一点来说只能是不屈不挠。偶尔做一个勇者吆喝一下简单,可如果能一直坚持下来就难能可贵了。十年之前,他刚从贬谪之地回京,又因看不惯新兴权贵的矫揉做作,作诗讥讽,再遭贬谪。十年之后,他高歌“前度刘郎今又来。”看啊,他还是一样豁达。梦得一生都在寻找某个答案,其实早就隐藏在他的旧游之地,花开花落就是无声的证明。

  他是被朝廷放逐的浪子,转身却成了用文字记录时代兴衰的歌者。

  一路走来,跌跌撞撞,感谢指引,陪伴我的书香青春,成就了比以前更好的我。

  以痴为话题作文 31

  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以痴为话题作文 32

  爷爷对我说,所谓痴迷,大概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

  奶奶去世后,爷爷变得有些沉默,同时开始痴迷于旅行。奶奶离开前总想去看一眼西湖,但当时一大家子人都很忙,而且那会儿谁家流行旅行啊。于是,奶奶一辈子都没看过一眼西湖。直到她去世后,爷爷下定了决心,要带着我去看西湖。那一年,我八岁。

  当时爷爷力排众议,和我搭着绿皮火车穷游。我们在杭州住那种破旧的抗战防空洞,大门里进去是两个狭长的洞穴,钢丝床和墙上都特别潮湿,还不时有滴答滴答的水声。我用被子蒙住头,有点害怕,心想这是什么鬼地方,我再也不出来旅行了。第二天起来去西湖,时近正午,阳光炙热,蝉声喧嚣。我们在断桥旁的一条长椅上坐下,我很困,躺在爷爷腿上眯着,他就一直给我扇扇子,边喃喃自语:“老太太啊,你看,这是西湖啊…西湖啊…”微风送来湖里荷叶特有的清新气味,前一天晚上的小牢骚一下子都烟消云散了。青石台阶上,爷爷牵着我教我唱《送别》。小小的人儿仰着头大声唱着。对一个孩子来说,送别是什么呢?仅是一支歌而已。

  从西湖回来的几个月后,爷爷也去世了。爷爷去世的第二天,妈妈给我端来一碗面,还是爷爷的味道。我接过碗,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眼泪就不争气地砸进了碗里。

  我也开始痴迷于旅行了。大理,我在咖啡馆的墙上留下“爷爷,这里的'云可漂亮了”的便签;西藏,我在海拔4700多米的纳木错湖畔望着星空默念“爷爷,哪一颗星星是你”……爷爷,你看我是不是比你棒,我去了那么多你想去但还没来得及去的地方,可为什么我好像有些悲伤?

  今年,十五岁了,一直没胆去西湖,仿佛我不去,爷爷就能回来带我去一样。几个月前又去了一趟杭州,晚上骑着车绕着西湖转,风吹得人很舒服。我忽然闻到一阵熟悉的荷花香气。一个急刹,在断桥边我看到了七年前我和爷爷坐过的那条长椅。没错,就是它。青山依旧,物是人非。

  对,所谓痴迷,就是为了一个人,只爱一件事。就像我去过的地方,仿佛每一步也有爷爷的足迹。

  以痴为话题作文 33

  心弦上痴迷的景致

  南方的夜晚,天上零落地缀着几颗星星,幽幽的白光把不大的操场照得朦朦胧胧的。

  “铃——”放学铃声划破了耳边的静寂。我收拾好书包踏上了回家的路,一阵寒风呼啸而过,黑压压的云将淡淡月色遮住,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缩缩脖子裹了裹身上的衣服,身边有同学不满地抱怨着:“每次学校一当考场就要求我们将抽屉清空,这么多书,很累的耶。”

  我掂了掂身后的书包,一边在心里赞同地点点头,一边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出了校门,我的目光搜索到妈妈的身影,她似是还没看到我,在呼啸的风中探出头,皱着眉头努力在蜂拥而出的人群中找寻着我的踪迹。风把她额前的碎发吹起,她手里似是紧攥着什么,小心翼翼地放在衣服中,厚重的衣服衬得她瘦弱而矮小,仿佛沧海桑田间永恒不变的'风景。她却在目光触及到我的瞬间,绽放出温柔的笑容。

  “冷了吧,”妈妈随手递给我一个塑料袋,是一瓶温好的牛奶。妈妈又很自然将围在自己脖上的围巾摘下,挂在我的身上。“这样总会好些了吧。”她似是在喃喃自语。尚带着妈妈体温的围巾,让我在这冰冷的夜色中感受在丝丝温度,月亮好似从层层云彩中探出了脑袋。

  妈妈的目光落在了我身后的书包上,“书包很重吧,来,我来背。”“不用,我自己可以。”我忙躲开妈妈已伸来“夺”书包的手。她将眉头重新皱起,“你还小,不要背太重的东西。”我望着妈妈,只发觉,她好像在逐渐地老去,岁月在她曾姣好的面容上留下淡淡的痕迹,不经意间,我已出落地比她还高。发愣间,妈妈已取下我肩头的书包,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沉重的书包将那抹身影压低,风卷起了地上的几片枯叶,脸上有些湿润,是下雨了吗?

  我快步跟上前去,轻轻拉起妈妈的手,些许冰凉的掌心却让我感到无比温暖。妈妈,感谢那是你,让我真正地明白了一句话——爱就是不设前提的心疼。

  岁月面前,人人从命,可我知道,你会在一次次翻山越岭的马失前蹄中将我接住,人生漫漫长路,还好有你总是张开双臂护着我,为我遮风为我挡雨。时光像一辆老旧的绿皮火车,载着我们义无反顾地向前驶去。

  以痴为话题作文 34

  音乐,就如我生命中的美食,无时无刻不诱惑着我,令我痴迷。

  清晨,细细暖暖的阳光跃过窗户,悄悄地撒在卧室里的每个角落。懒懒的我无奈地起了床,看着纱质的淡绿窗帘,心情格外的好。如此美妙的早晨静谧时光,当然不能少了你咯!打开手机,毫无误差地找到你的倩影,点击播放,一曲《爱出发》便从空气里蔓延至每一处。“看,快乐在围绕,年轻的步调,青春的脚步,不再单调。”美得一塌糊涂的歌声令我陶醉,亲爱的音乐小姐,你就是我心中的女神!

  中午,在人影稀疏的教室里,嬉戏打闹的声音隐约传来,从土其色背包里拿出细长的耳机,戴上后,一首如美酒的《春江花月夜》便款款地倾泻入耳。悠长唯美的韵律让我为你着迷,缓解被作业压迫的疲倦,为这枯燥无趣的午后尽添乐子!

  傍晚,找一个靠左窗的公交车位置是最惬意不过的了。打开你,播放一曲曲醉人心弦的感伤歌目,实在是人生一大乐事。窗边的清风抚过脸颊,几绺发丝拨弄耳垂,静静地享受这难得的美好时光。耳机里兀然跑出一首徐良的《也许》:“晚风拂过我忧伤的.表情,瞳孔里只有你离去的背影,我该怎样面对这空荡的车景,还有那个随风而逝的曾经。也许总怀念着你,也许再无法触及,连绵细雨,朦胧夏季,请珍重往昔。”你独特的韵律深深抓住了我的思绪,轻悠而又略带伤感的声音让我放松,替我拂净一天学习的烦闷与焦虑,更加让我珍惜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谢谢你,我可爱的音乐小姐,你教会了我该如何珍惜青春!

  当我成绩不如意的时候,是你在我耳边环绕,安慰我别气馁,就如那首《考试什么的都去死吧》唱的一样,考试只不过是一个小挫折,不要怕它,努力站起了,打倒它!当我把自己关进卧室练歌的时候,也是你一直伴在我左右,纠正我的音调与节奏,才会有了合唱比赛年级第一的荣耀;当我在老师面前弹吉他的时候,我的心率加快一百倍!不过还好,有你在,你鼓励我心平气和地对待......

  感谢你出现在我的小小青春里,从初春到整个冬季,那么长。

  音乐,我的知心朋友,你还会陪我走下去么?

  抬眸笑笑,你便飘了出来,回荡在我的四周,我相信,我要的答案,我们心照不宣。

  所以,音乐,我为你痴迷,肯请你永远留在我的身边,好吗?

  以痴为话题作文 35

  蓦然回首时那嫣然一笑,夜深人寂时的歇斯底里,人生百态,所有悲欢离合都是星星,融入生活的星辰大海。

  “独往湖心亭看雪”这是张岱对雪的痴;“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是李商隐对离别妻子的痴;“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这是谭嗣同对沃野万里的家国的痴。加点痴迷,调出生活的好味道。

  墨香·徜徉

  不知有多少个日月星辰醉心于其间,翻开扉页,油墨黑体字映入眼帘,墨香在身旁缠绕,带着丝丝沁人心脾的流连,氤氲在心底。

  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展现在眼前,恍惚间,阿不思·邓布利多那只塌了的鼻子上面仍带着那副眼镜,冲我眨着眼。玛丽和科林在秘密花园里尽情玩耍。命运坎坷的李清照在轻吟:“连天芳树,望断归来路。”

  书籍给予我芬芳,我将它靠在鼻子旁,任由那墨香在心间弥漫。我在墨香中徜徉,在墨香中如痴如醉。

  天空·沉浸

  还记得老家门前有两颗很高很高的树,爷爷买了吊篮拴在两棵树之前,我便躺在吊篮里,看日升,看日落。

  吊篮里的'天空是静美的,葳蕤的绿叶配上澄澈的蓝,比马尔代夫的水还要清彻,偶有白花箱箱,风轻扬,夏未央时,叶儿就随着白花在空中起舞,展现着它那风华绝代。

  偶有一片落叶子落到了脸上,退去了夏日炎热,我透过树叶的遮挡仰望天空,天空被分为一小块一小块,我沉浸于它的蔚蓝之中,忘了一身烦恼,我痴迷于它的澄澈,让万物为之静好。

  故乡·眷恋

  “还记家里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挥一挥又怎能带去如缕般的眷恋。

  故乡山清水秀,清澈的水流带着笙歌从它的脚下缓缓流过,还记得和外婆一起插秧的情景,我赤着脚,在湿软的水田里踏来踏去,这时外婆便会去摘几个水果,在河里洗一洗,以此来治住我这不听话的顽皮。

  我便常常想起那时的时光,便不由地觉得安宁与温暖,我痴迷于过去的时光,痴迷于故乡的回忆。曾记否?那个小小的孩童和那片神圣的土地。

  加点痴迷,让生活多一份充实,多一份闲适,多一份安谧,多一份心之美好。

  生命是兰舟,岁月是江流,加点痴迷,烹调人生百味,往事心头。

  以痴为话题作文 36

  历史,一个令无数莘莘学子望而生畏的词,然而当我越走近她,却越发对她痴迷。

  小时候,每个清幽宁静的夜晚,皓月当空,蟋蟀婉转。吃过晚饭,我和母亲总一起坐在窗前的台灯下,借着台灯柔和的灯光,共阅一本《漫画史记》。那时的我不识字,只知道看着书上精美的插画,听着母亲温声细语地为我一字一句地讲述书中的故事。也许,正是那无数个安静祥和的夜晚,在我幼小的心灵里悄悄播下了痴迷于历史的种子。

  上了小学,我从课堂上识得了汉字,关于历史的书便成了我最要好的伙伴。合上学校的课本放下笔,总要翻翻手边的那些历史书。翻开书页的那一刻,一幅波澜壮阔的中国历史画卷就在我面前徐徐展开。我赞叹苏秦、张仪的妙语连珠,也敬佩豫让为主报仇的忠肝义胆;我为霍去病抗击匈奴、燕然勒功的万丈豪情而振臂高呼,也为岳飞被害死于奸臣之手而落泪叹惋;我看到蒙古铁骑在欧亚大陆上纵横驰骋,也遍观开元盛世的国泰民安;我既沉醉于司马相如文章的行云流水,也流连于唐诗宋词的辉煌灿烂……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啊,那段时光里,她紧紧地抓住了一个少年的心,在诉说着中华民族过去的.辉煌灿烂和曾经的衰败耻辱。

  后来,一本关于西欧中世纪骑士的书,将我领进了世界史的殿堂。我被书中所描述的忠诚、公正、英勇的骑士精神所折服。以罗兰为首的法兰西十二圣骑士,在数量远多于自己的萨拉森军队面前,无所畏惧,最终全部壮烈牺牲。在最后的时刻,罗兰才吹响呼唤援军的号角,随即冲入敌阵,与敌同归于尽,他用自己的行为完美诠释了骑士精神的真谛。而我在为他们潸然落泪之余,也为他们英雄般的行为深深叹服。他身上正义、自强的光芒,也影响着我生活中为人处世的点点滴滴。

  这就是我所读到的历史,引人入胜又发人深省。痴迷于其中,我学会了做人的原则,懂得了做事的道理,找到了前进的方向。有了历史相伴,我的生活不再单调,精神也找到了归宿。也许,只有真正走近历史的人,才能为她的壮阔所震撼,所折服。

  越走近历史,我越对她痴迷,这种痴迷,将让我终生受益。

  以痴为话题作文 37

  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

  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

  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我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以痴为话题作文 38

  爷爷总有些让我意想不到的收藏。

  叮叮噹。干什么?爷爷又在院子里摆弄他的工具箱了。我只好自己去找乐子。一个大厨字静悄悄地依靠在墙上,看它个头不小,跑过去,在一阵吱吜声中它打开了。迎面扑来的是那清新的木香,只有几堆衣服,别无它物。

  有些失落,随手抓起几件衣服翻了翻,那块蓝,来了。抱着它,像抱着传家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打开它,几根银白色的金属条在阳光的打磨下亮起来了。用力从海棉中抠出一根,有些尖,像是插了根针。这个别乱动啊!我发现金属条的反光有些黯淡了,这个东西精密得很,乱玩它可就不准了。我这在看见爷爷已经站在门口了。他一笑,走过来,从我的手上将它拈在手心,仔细转动了几个螺丝后将其还原。这个东西是干什么的啊?长得这么好看?爷爷没有说什么,只是告诉我这个东西你以后自然会用到的。我并不理解。

  后来,从奶奶嘴里得知:那个金属条是圆规,爷爷年轻时用它们设计图纸用到的。

  文具袋中新添了一样文具圆规。总是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拿在指尖来回摆弄。老师要教我们新的图形圆。一个圆,用圆规画出来的才算是标准的,差一毫一厘都称不上是圆。握住圆规末端,用针尖固定好,再一旋转就好了。看着眼前铺满圆的'纸,想起了爷爷的圆规,总算是对它又有了些新的认识。

  圆是所有图形中最美丽的图形初中的数学有涉及到了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定理,一个个公式和一群难背的定义。图形千百条线纵横交错令人眩晕。

  夜又深了,右手握着铅笔,左手拿着直尺,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苦恼之际目光又落在了那只圆规上,爷爷的那只圆规竟再一次出现在脑海中。爷爷对圆规竟那么痴迷!我喃喃道。再看一眼这题,竟有了些新的想法,它迎刃而解。

  老师上课讲圆是最美丽的图形。果不其然。爷爷不变的是对圆规的那份痴迷,而爷爷用圆规画出的圆也让我对圆规充满敬意!

  以痴为话题作文 39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以痴为话题作文 40

  叶子随着风而在空中偏偏起舞,悄悄的落在大地上。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我的脸上,我向窗外望去,天空像滴了一滴蓝墨水,霎时间,我记忆中的往事也似这滴“蓝墨水”在脑海中弥散开来。

  还记得我五六岁的时候,就养成了读书的习惯。记忆中,我和妈妈坐在花园的长椅上。桃花开了,我深吸一口气,满腔花香,还夹杂着丝丝青草的芬芳。抬起头,看繁花朵朵似点点星星,花瓣遮掩间,蜜蜂嗡嗡的叫着,一阵风吹过,沾染了桃花的香甜,整个人不禁醉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我不识字,起初我不甚留意,看着妈妈认真读的样子,我渐渐变得好奇。跟随主人公的经历,我时而大笑,时而平静,时而悲伤,时而哭泣……不知不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听书”。天渐渐的暗了下来,我沉醉在美好的童话故事和一片花海中,连头上积满落花,也不曾察觉。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已经上了初中。随着作业的增多,我的时间感觉越来越少,成绩突然下滑。满天的乌云挡住了最后一缕太阳光,空气像凝固了一样,让人喘不过气来。我看着眼前的成绩单,心中默默的叹息。妈妈走进了我的卧室,递给我一本《鲁滨孙漂流记》妈妈对我的爱一直没有变,只是眼角多了几丝皱纹。而我对妈妈的关心,就像窗外这枯黄的叶子,风吹就落,风不吹就不落。我捧起书,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全身。书中的`鲁滨孙,不怕艰难险阻,坚持不懈的在孤岛上生活了几十年,最终被人所救。是啊,坚持不懈就会成功的。我发现,是书给了我心灵深处的鼓舞,让我不再烦恼,坚守信念,勇往直前。我抬起头,阳光冲破乌云的阻挡,放出耀眼光芒。我沉迷于书中,忘了时间……

  是书给了我前进的方向,也是书给了我知识。光阴流逝,物是人非,我不变的只有那份对书的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41

  岁月如歌,传唱人生百态;岁月如涛,卷起滚滚红尘;岁月是一双铁手,却带不走镌在心底的那份痴迷……

  我从小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

  一旦家里没了大人,一只笨拙的猴子就蹦出来了,或是在沙发上来一曲迪斯科,或是在床上来秀段街舞,又或是跳跃,穿梭在餐桌、茶几、冰箱之间。尽管最后往往是困在衣柜上独自忧郁,只能等待母亲回家后的拯救,我还是乐此不疲。

  “你就不能改改这臭毛病吗?”母亲每次都是满脸无奈,只能笑着拍拍我的脑袋慨叹。

  时间流逝,我渐渐长大了,家里经不住我的兴风作浪了。但冒险的浪漫依然扎在我的脑海里。像个男子汉一样来场说走就走的冒险成了绷在我心里怎样也松不下的一根弦。

  于是,一天,我出发了。为了浪漫,为了成为男子汉,为了心中的痴迷。出发!锁好家门,踏上单车,穿过人流,踏上山路,怀着少年的.憧憬与叛逆,直奔目的地——碣石峰顶。

  迎着夕阳,拖着疲惫的身子,我挣扎着爬上了山顶,强挺着腰板,立在峰边。俯瞰仿佛被收入囊中的城市风光,只觉心中顿时涌出一股浩然之气,对着天空放肆大笑。天边,那片赤红色的朦胧,晕染着我的痴迷。

  当我带着满脸快意转过身,猛的瞥见一个肥胖,颤抖的身影。她就是那样站在那里,漆黑的胖子静静地注视着我,带着欣慰的笑,和满脸晶莹的汗。

  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拍拍我的头,笑里带上了一丝温柔:“累了吧,跟妈回家。用不用妈背你?”——她的声音都在颤抖,战栗。

  我的笑僵住了,只觉她的笑如尖刀,刺穿了我的心脏。我从她那平静而慈祥的眼神中看见了——看见了我所谓的浪漫,情节究竟多么可笑。

  她轻轻挽起我的手,一如小时候那样。突然,阵风吹起了她的一缕银发,此刻,我憣然醒悟,不变的不仅是我这份痴迷,更是她那份痴迷,在夕阳下,折出万丈光芒。

  以痴为话题作文 42

  小炉轻摇,火势正好,冷不丁一声巨响,香味就随着声音飘荡,飘荡到它所能到达的任何地方。

  “新出炉的爆米花!”

  一声吆喝,我就知道他又来了。他年纪已经很大了,说不上多少岁,但从他的脸就能看出来:那是一张如同枯树皮般的脸,皱纹如同一条条蠕虫横在额头上,似乎头一动,它们就会跟着动似的。他脸上时常带笑,一笑,满口黄牙便露出来(他的牙口不错)。人们有时候会喊他:“老司!”他也答应着:“哎!”于是我便知道了他叫老司。老司当过保安,现在退休了,便寻了个闲职——爆米花。

  他几乎天天到运动场的对过,寻一块空地摆下小摊,放炉子,点火,手摇小柄,轻轻转。他似乎已不是在工作了——老司坐在马扎上,眯着眼,时不时从脚旁拿起水瓶,喝一口茶。收音机还是老款的,声音带几分嘶哑,但他却听得入神。他已经完全把爆米花当作享受了,甚至带几分痴迷。看着火候好了,表情突然严肃了几分,猛地拿出袋子关上火,把锅口塞入袋内,一声巨响,爆米花出炉了,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相当老练。老司又马上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笑眯眯地又装一锅。

  我坐在一旁看着,边等待,边与他攀谈。“我干这玩意儿有小十年了,”老司说到,“十年前,从我学会这个活起,我就爱上干这行了,你看看,这爆得多好!”他笑着,带着几分骄傲。“这不,一干干到现在,以后还要干下去呢。这样爆米花啊,也属于老手艺了,自从有了什么‘爆米花机’什么‘球形爆米花’干这行的也越来越少了,人们也改了口味,不爱吃了。”他顿了顿,叹了口气说:“有人说我痴,让我买台爆米花机,但我不。手工做,正是因为有了汗水和烟火味,才有了别样的'滋味。我这么多年来,冲的就是这一点,冲的就是这份痴迷!”

  爆米花好了,他一揉腿,给我装好。“拿好,慢走!”我往家走着,想着。世事在变,口味在变,不变的,是老司那份可贵的痴迷。我顿时心中一热……

  以痴为话题作文 43

  刚上初一时,我第一次见到篮球,看到第一眼后就喜欢上了篮球。从此以后我就痴迷上了篮球。

  我清晰地记得,一次,奶奶来学校接我回家,看到几为大哥哥在球场上打篮球,一会儿运球。一会儿隔空传球,一会儿高空投球。伴随着欢呼声篮球应声进网,大哥哥们的球技真是又快又准,让人羡慕不已。回到家后,我就向妈妈提出要买篮球、学打篮球。妈妈听我讲了我要打篮球的理由后,语重心长地叮嘱我:“既然择了这条路,你就要一直往前走,尽己所能做到最好!"我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一棵新的种子在我心中萌芽。

  暑假,我想报名参加篮球培训班,妈妈再次特意提醒我:“你可要考虑清楚,篮球训练是很辛苦的。”我用坚定的眼神看了看妈妈说:我不怕定会做到更好的。”妈妈欣慰地向我坚起了大拇指!:”对,曾子说过“士不可弘毅,任道而道远,既然你选择了目标,就一定要付出努力,搞出点儿成绩来。"我从妈妈的眼神中,读懂了她对我的更求与鼓励。之后的训练,我一次也没有间断过,刻苦训练,放学后在家里加训。当别人在树荫下体息时,我则在煭日下练球,伙计们给我起了一个外号"拼命三郎。我的皮肤慢慢变黑了,我的身体逐渐结实了,球技也进一步提高了。

  过了一段时间后,教练让我们进行了一场友谊赛。对方的队员练得时间比较长,但是我们有信心打败他们。可最后的结果不太好,我们失败了。当其他队员都灰心丧气时,我对他们说:"不要怕,这只是我们打的第一场比赛,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提升本领,就一定会赢回来的`。”在我的鼓励下,队员们都情绪高涨。主动请求教练对我们进行战术训练。经过教练的精心指导,我们的球技突飞猛进,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主动挑战对手,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们终于打了一场漂亮完美的胜仗,我对管球更加痴迷了。但是我想,虽然我们取得了胜利,但也不能骄傲,我要道我的篮球梦,我特别痴迷篮球这个项目。

  以痴为话题作文 44

  高尔基先生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类开创的每一条道路,都是由书本铺成的。遇见书本,让我变得如此痴迷。

  儿时的我喜欢看童话,记得有一次,我正专心致志的看着《丑小鸭》中丑小鸭变天鹅的情节,我好像被丑小鸭所感动。她经过旁人的'冷嘲热讽后,努力使自己变成一只漂亮至极的白天鹅。她的故事告诉我做事不放弃,就一定会成功。

  父亲做好了饭,春风得意地跑来对我说:“吃饭了,今天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去洗手,赶快吃饭吧!”但我却无动于衷,全心全意地看着书。父亲说:“刚刚你对我说你很饿,但是现在怎么不去吃饭呢?”“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若有所思的回答。

  的确,书中自有千钟栗。

  进入中学,我迷上了经典小说。当我沉醉于鲁迅先生的写的《故乡》。美好宁静的生活,故乡的大好山河,闰土的天真顽皮……许许多多鲁迅先生童年的美好记忆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故乡中玩伴们的纯真,母亲的慈祥,种种人物情感,像一股清流,流淌在脑海中。

  经典小说实在让我着迷。是它们伴我度过了日日夜夜,风雨无阻,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美好。

  曹文轩创作的《孤独之旅》中杜小康与杜雍一对父子,经过起起落落暴风雨的洗礼,终于看到了曙光的希望。他们意志坚定,坚持不懈。曹文轩写活了劳动人民面对困难的韧性。

  读古代诗词同时也让我痴迷!杜甫笔下的茅屋破败不堪,惨不忍睹。“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是老天爷对他生活的不平。但他依然高颂“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虽然身处困境,但依然希望牺牲自己来换取他人的安宁。使我体会到了他的崇高理想。

  白居易通过,“手把文书口称敕,回车叱牛牵向北”巧妙的写出了唐代公使的罪恶嘴脸。使我愤愤不平,为当代劳动人民的生活所担忧……我一天天沉醉在书香中,无法自拔。

  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遇见书本,让我如此的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45

  总有一份痴迷是不会改变的。——题记

  或许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有趣的动画片远比一本乏味的书重要。

  这是一家烧烤店,进门后会看到不少人在吃饭,但令人惊讶的是,进门左转,有一个房间,用幕布做门,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里面竟然挤满了人,前面放着一个大电视,竟然放着一部动画片——猫和老鼠。

  这部动画片是1640年上映的,已经几十年了,如今还仍受大家欢迎,我感觉自己仿佛走到了几十年前,一群人盯着黑白屏幕,聚精会神。觉得有些可笑。但,当我开始真正观看它的时候,发现即使历经百年,经典与痴迷是不会改变的。

  小时候,爸妈工作很忙。虽然住在一个房子里,但是一天见不到几次。全由老人带着我。我最爱的也就是那一对相爱相杀,互相捉弄的小死党了,我痴迷在他们的`欢乐中,友情中,生活中。无数次的梦中,梦见自己成为了那只小老鼠,在那变大的世界里玩儿的自由自在,不亦乐乎。如果我能在他们那样的无拘无束的生活中该多好啊!

  回到现实,我看着这对朋友为了食物、欢乐相互整蛊、打闹,而这时他们才是最快乐的。也只有这部动画片能再次带我游览小时候依偎在老人身旁看着这两个令人痴迷的好朋友了。我的泪不禁流了下来,汩汩细流,流出的是装不下的对往事的留恋,对儿时美好的遐想。我又一次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世界,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之中。

  这家店的老板也是这对好朋友陪着长大的吧。尽自己的一份力,将这份痴迷介绍给更多人吧。

  长这么大不少的事情都在改变。楼房、身份、年龄,而唯一不变的是那份痴迷。我总是在空闲的时间看上几集猫和老鼠。别人觉得我幼稚,像个小孩儿。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部动画片,陪伴我度过多少年,经历多少欢乐。

  我忘记了时间,突然意识到,我不能一直在这里看动画片。只能将悬念都给过去,将那份不变的痴迷,装到自己最珍贵的箱子里。

  以痴为话题作文 46

  儿时走在路上,在相隔十米远的地方,便闻到了的那阵阵独特的烤红薯的香味。

  醇浓的丝丝香甜中夹杂着黑乎乎的炭火,令人垂涎三尺。于是就扯扯身旁外婆的衣角,眼中流露出渴望之色:“我想吃烤红薯。”此时外婆多半会驳一句:“多不干净啊!回家我给你做土豆泥。”而若我饿到了一定程度,便会执着地找尽各种新奇的理由。外婆后来总说我扯过最多的鬼点子都在烤红薯上。

  如愿以偿地望着蓬头垢面的大叔把烤好的红薯装进塑料袋递给我。我那一双尚小的手摇摇晃晃地捧着在手心里散发着滚烫暖流的红薯,小心翼翼地剥开外面包着的枯黄的、粘上了炭火于泥土的皮。谁能料到里面会露出怎样鲜艳的土黄色?谁又能料到那抹黄色中究竟蕴含了怎样的香甜?剥开的肉,仿佛使发着光的,在我眼里充满了力量。

  可在几年前,路边那些小吃渐渐消失,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对此我只得在心中暗自神伤。谁都明白这是为了我们好,可心中总是忍不住去想念小路旁传来的红薯香。

  时间总是能冲淡一切,我对红薯的思念似乎不再强烈。我不再为食物如此激动。

  一次放学后,我独自一人背着沉重的书包,感受着秋风所带来的'凉意。当时我的心情不大好,学习上也总是备受打击,因而整个人也颓废了不少。

  远处突然传来了阵阵喷香,身边的秋风也散去了不少凉意:竟是我熟悉的烤红薯!我许久未如此激动了,步伐也在那风中轻盈,直朝着阵阵喷香寻去。

  近了,又近了,布满了基层浑浊厚重炭灰的蓝色油桶与静静躺在其上的红薯与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终是买了去!剥开那简陋的紫衣,内部的土黄令我愣了一下。平凡甚至是简陋的外衣下,闪烁着独属于红薯的光芒。

  那红薯肉啊,早就在口中化开、散开了,留下红薯的香仍久久不散,于此刻,我忘了一切烦恼与忧伤。

  红薯飘香,心中的璀璨便仍在。那份痴迷,不论何时回忆,都永远是崭新的。

  以痴为话题作文 47

  读书是一种充满快乐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们获取无尽的知识。书在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缺了它我的生活就会枯燥无味。总而言之,我喜欢读书,更为它而痴迷。 生活是多姿多彩的,书的世界更是让人陶醉的,读书陶治性情,犹如到达另一个空间,和这个现实完全脱了关系,在这个空间不被打扰,想要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一个爱看书的人的心声。但那只是幻想,不可实现,在一个寂静到都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人生。 我知道大部分人并不为此而痴迷,其实我原来也不喜欢。自从记事起,我对书这个字眼异常敏感,不是喜欢,而是厌恶。我并不太看书,只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了很多作文书,坚持去看。渐渐地我发现书中有不少的乐趣,只是你不愿去发现,去探索,等到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你就会为它而着迷、痴恋。

  我特别喜欢读书,我能从不同的书籍里得到不同的启迪。《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了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去害怕困难,只有用平常心去对待,用挑战之心去克服,无论再高的山峰,你也有办法去攀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宇宙,知道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更使我想成为一位对人类了解宇宙作出重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佛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探索,从平常的历险类再到充满哲理的.文学类,我上天入地,对书的世界无一不解,环游世界。 我还记的自己在环游世界的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有多么紧张,心里像有一只小鹿乱撞,走进图书室,看到一大群人在静静地看书。不知如何就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压迫感,把我压得实实的,没有办法再次呼吸,呼吸声是那样喘急,甚至还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后来也渐渐消失了,被快乐覆盖了。 我爱看书,并为此迷恋。

  以痴为话题作文 48

  月随时间而变化,云随天气而变化,是月儿云儿对星空的那份不变的留恋;花朵随季节而绽放凋零,溪水随地势而湍急平缓,是花朵溪流对天空大海的向往,我对古诗的那份痴迷就如此一般未曾改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便痴迷于游览诗书中无法自拔。是读起“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时,还是遇到“红泥小火炉”时,亦或是能诵“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时,记不清了,只记得诗句充满了我的生活。

  从我拿到第一本古诗书开始,家里每次填书,几乎少不了古诗书。闲来无事时,便随手抓起一本,津津有味地读上许久,遇到喜欢的.诗,还要多读几遍,直至背下来才肯罢休,遨游在古诗的海洋的时光趣味无限。小学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对喜欢的诗的读和看。

  后来,长大了时间紧了,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供我痴迷古诗,于是,就在平时学习中去利用一切时间阅读古诗,在旅途中遇见高山,不会说山高,而是“山在虚无缥缈间”畅游山水间,感受古诗中所描绘的诗情画意。在偶尔放松时,也会通过网络来查阅古诗,点开收藏一栏,几乎项项离不开古诗,每每细读都觉得回味无穷。再长大些时,对于古诗的痴迷,在于生活中处处填满古诗。

  初中时,能诵的课外古诗不如幼时多了,却也不少,但往往所诵的古诗,都是于考试大起大落之后,如自己考试成功,会记起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遇有不顺心的事时会告诉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以古诗来激励自己,在放松之时用古诗来警醒自己。书柜中,一排的古诗书,薄厚不一,我都标记过,每一页上圈圈画画都记忆犹新,细细看来仍觉得趣味良多。初中时,对古诗的痴迷,在于能够用其帮助自己抒发情怀调节情绪。

  生活处处皆有诗意,多点痴迷之心感受不同的诗意。花开花落,一些人或事随着时间而改变,细水长流间总有一点初心被改变,而我始终不变的是对诗的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49

  我痴迷于长跑,每当跑完过后的那种超越自我的感觉,是难以言表的。对我而言,每一次比赛都是一次磨炼,每一次奋进都是一种超越。再跌倒中成长,在失败中向前。而那份痴迷,那份不变的执著,却是一个比我小七岁的小男孩教给我的。

  弟弟的到来总是那么突如其来“咚咚”的敲门声下,我打开了门,但似乎他的脸上多了一份骄傲,刚进门就吵嚷着要和姑夫比赛,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也准备参与其中。

  平板支撑是一种锻炼腹部肌肉的不错选择,但我比较意外,对于年仅五岁的弟弟来说,这似乎是个不可能的事情,但他的脸上却毫无忐忑的表情,那一刻,我才读懂了他那骄傲的神情,比赛即将开始,我洋洋得意,不以为然,一声令下比赛开始:时间开始慢慢流逝,我也与他先后开始颤抖,三十秒他有些抖动,四十秒我也开始晃动起来,我想他望去,看见了汗珠在他的额头上,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他的手仿佛想要将地面紧紧握住一般,不敢松手,我自信地笑了。回过神是已是一分钟整了,我也开始体力不支,剧烈地抖动起来,像是经历着地震一般,四肢不堪负重倒了下来,我回过头来,看向弟弟,他还奇迹般地支撑着,咬着牙。但终究抵不过时间,败下阵来,而他的痴迷,他的坚持,那副认真的模样却深深的'刻在我的心头。

  哨声响了,比赛开始,十位少年在赛场上飞奔着,坚持着。其间的一个少年跑得时快时慢,他尽力地去跟上队伍,他不服输,他痴迷着长跑,他热爱着长跑,而每当他筋疲力竭想要放弃时,他弟弟的模样便会浮现在他脑海中,它伴随着少年超越了那个往昔的自己,超越了那条象征着胜利的白线。

  “长跑苦吗?”

  “苦”

  “长跑累吗?”

  “累”

  “那你为什么还要去拼?”

  “我热爱它。”

  这就是我的答案。

  以痴为话题作文 50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51

  在大地的万事物中,一定有令每个人着迷的东西或事物,它可以是:旅游地区、一幅画、一件作品、一件任何东西都可以吸住你的眼球、心;使你痴迷于它。

  我对什么都很喜欢,很痴迷,但让我最痴迷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书。

  记得那一次,我才10岁,在家里我闲着没事,就翻开哥哥的《成语故事》书看,一开始我只是觉得“挺好玩”,可后来,我越看越愿看,整整一个下午我把这本书终于看完了,等我抬起头来,“哎哟!脖子好痛,好酸”。我叫起来,脖子抬不起来了,这时,正在厨房的妈妈听见了,跑过来问道:“怎么了?”我一边“哎哟”一边说“不知怎么了,脖子好痛,抬不起来了”。妈妈无意看见我放在桌子上的书,笑道:“怎么了,准是低头低的时间太长,猛一抬能不痛吗?”听完妈妈的`话,我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

  我还请楚地记得,那一次,刚下学回到家,妈妈在做饭,我打了一声招呼就进了屋,来到屋里,我拿起一本书就翻着看,看着看着我入了迷,越翻越起劲儿,突然,妈妈叫我:“小梅,把放在桌旁的白醋拿来。”我连声应道:“啊……知道了。”回完话,我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沙发上看书,妈妈见我还不拿来就又喊道:“快点,等着用呢!”我还是那句话,这时,坐在一旁的爸爸再也忍不住火了,冲我吼道:“你妈以叫你干嘛呢,还不快点送过去!”这时,我才犹犹豫豫地站起来,一边走一边看,来到桌前我看也不看的就从桌子上拿起一瓶“白醋”朝厨房走去。递给了妈妈,妈妈接过一看,一边笑一边说:“我的小祖宗唉,我让你拿的是白醋,不是饮料。”我这才抬头发现,拿错了。

  妈妈曾多次警告我:“不要太痴迷书,对眼睛不好,多出去呼吸新空气,可我每次都是嘴上答应,暗地里行动。

  书的魔力好大。

  书让我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52

  那天,老师对我们说,你们要多阅读课外书,可以提高你们的成绩。从那以后我就买了几本课外书。

  这些课外书看着真有意思,我看完就会把书上的名词佳句抄到本子上,为了以后写作文用。我家的柜子里放的都是我的书,柜子里的书我大概看了两三遍吧!书看着让我连吃饭都忘了,记得一天上午,我把作业写完之后就在看课外书,为了防止我弟弟进来打扰我,我就把门反锁了,他们都进不来。

  我写完作业之后,就看了看时间,才十点,还有那么长的时间才吃饭,我就看会儿书。我看的很入迷,看着想着内容,我的脑子里是那本书的画面。我在里面跟本听不到外面的声音,我就在里面享受着美好时光。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准备出来吃饭,我出来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我就进到厨房找吃的,什么都没有。我喊:妈妈,妈妈你给我做的饭呢?妈妈对我说:没有了,你弟弟喊你,你不出来我还以为你不吃饭,就把饭倒了。我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妈妈说:我根本听不到你们喊我了。妈妈说:我再给你下点面条吧。我点了点头。

  我去客厅看时间,一看是两点了,下一次我在看书的时候就不会锁门了。吃完饭之后我就去房间睡了一会儿,醒来之后我就在干草房子,里面有一个女孩儿,她非常的不爱说话,还有一个男孩,它非常的'淘气活泼,我看到了一半就出去吃饭了,我吃完饭回来继续看,那时我也就想家了,就可以睡觉了。

  但是,我的毅力让我让我继续看那本书的后半部分。看到一半的一半的时候,我感到很瞌睡,就看了看钟表,已经十点了。我倒头就睡着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了,我就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看课外书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为了防止我看迷就再制订了一个闹钟提醒我,到时间了。

  这个一直看书的毛病我改掉了,但还会经常看书,课外书让我非常的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53

  一毡,一墨,一笔,一纸。点墨,提笔,中锋,收尾,如此反复,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初入爷爷的画室,便一下子醉了,醉在那清幽的香味之中,是浓酒?是淡茶?是墨汁!那墨汁黑如夜,凉如玉,被爷爷倒入砚台,散开一种幽幽的芳香。只见爷爷用羊毫饱蘸浓墨,在白色的宣纸上挥舞,瞬间,便出现几个飘逸的大字,我看得如痴如醉,幼小的心灵瞬间被墨字所震撼。

  再后来我长大了,开始学习书法,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我一有空便去画室,一整天都在那里欣赏墙上挂着的作品,我总是惊奇于那些墨字。惊奇于那“竖”写坚韧,像是根根直立的`虬须;也惊奇于那“横”写的舒展,像是亘古连绵的山脉。那么字仿佛已经不在纸上,而是萦绕在我的周围,抓得住却又抓不住,像是溪水流过鹅卵石只留下一指温柔。那些墨字整日陪伴我,荡涤着我的心灵。

  现在中考俨然成为了最重要的事,我每天与朝阳攀早,与星辰共舞,无时无刻不在忙碌着,那些题目在脑中纷乱错杂,就像熙熙攘攘的火车站,烦得我不知所措,便拿出墨盒刷几个大字,亦或是将墨滴入水中,看着它们慢慢扩散,在水中旋转,翻腾,即使再忙碌,不变的仍是那份痴情。

  墨字让我痴迷,墨画更是让我无法自拔。

  桃花夭夭,灼灼其华。墨具有朴实的墨色,但浓淡有致的墨,却把桃花画得淋漓尽致。那花瓣薄得如透明的羽翼,却不失桃花的厚重感,那梅花的根根枝节,更是让人感到一种傲骨,像是中华人民直挺的脊梁。

  墨本是黑色,却把我的生活染得丰富多彩。陪伴我成长,熏陶了我的岁月,让我感受到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心静沉醉。让我感受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丰富文化内涵。柔软而又坚挺的笔锋,正像是我们中国人民的精神——团结而不屈。

  此后,一毡,一墨,一笔,一纸,足矣。

  以痴为话题作文 54

  书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圣者,给予我们思想的启迪,指引我们成长的方向;书是我们忠实的好伙伴!伴随我们成长,滋养我们的心灵,为我们编织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梦想。

  记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我迷恋上了书。课堂上,因为常窃读,有时情不自禁哈哈大笑起来,有时忍不住轻声啜泣,干扰了课堂纪律,书被老师没收,也写过反思;在家里,因为窃读,常忘了时间,忘了完成家庭作业,妈妈禁止我看课外书。可是,我怎么能“一日无书”呢?

  我为书痴迷的故事多着呢!

  记得一个星期六,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暖暖的太阳照进屋内,让人感到神清气爽。爸爸和妈妈回奶奶家,我和妹妹就窝在家里。哦耶!我可以光明正大地看书了。于是,我拿了杨红樱写的《淘气包马小跳》,躺在床上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姐姐,姐姐,我想喝水。可是插不到插头,你来帮我烧一下,好吗?”我看见妹妹那无助的眼神,无奈地起来帮她烧了水,又跑回了床上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书。

  “哈哈!哈哈哈哈哈!”整个房间充满着我的笑声,原来是故事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又惹出了一个笑话。我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喜怒哀乐而变化着。“怎么办?怎么办?”看到主人公被冤枉我的心也提了起来,真想告诉对方真正的'事情经过。

  “姐姐,姐姐,开水响啦!”妹妹那稚嫩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嗯。”我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继续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哈哈!马小跳居然帮学校抬饮水机了!哈哈!真是不可思议呀!”读着读着我又笑了起来,等等,水?哎呀!糟了!我还烧着开水呢!

  我迅速地跳下了床,来到了厨房,眼前的景象让我皱起了眉头:厨房的地上满是水,电水壶的盖不知奔到了哪里去,壶身还冒着一缕缕烟!哎呀,都是读书太入迷惹的祸呀!

  我因书痴迷,我为书疯狂。我要永远与书相伴,让人生这张白纸,变得色彩缤纷。

  以痴为话题作文 55

  痴迷,是热爱的极致。

  我们所痴迷的事物,可能是一种物品,可能是一项运动……它在我们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更是推动我们奋斗向前的动力。

  在小学时,我便爱上了篮球这项运动。当时拿着篮球走向球场,号召着同学们打比赛时,谁会想到,这一打,就是终身的痴迷与热爱。从此之后,放学的篮球场上多了一个男孩刻苦练球的身影。

  可能让我深深地陷入篮球生涯里的,是一部经典的动漫——《灌篮高手》。当看到比赛里,面对王牌的单防,流川枫单刀直入,一个拉杆扣篮,这个小男孩的篮球之花就完全的绽放了。我立刻跑到院子里,模仿着他的投篮假动作。

  之后,应该是在一七、一八年,我接触到了NBA——全美职业篮球联赛,一个所有篮球运动员,甚至说所有篮球爱好者都梦想站上去的舞台,在这里我见证了什么叫“美如画”、“三分雨”、“小皇帝”。这里有男子气概,有超级英雄,更有铁血柔情,就是这份伴我成长的痴迷,教会了我团队精神,教会了我什么叫“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时光荏苒,少年抱着他心爱的篮球,一路向前。因为篮球,所以热爱。记得在一次三对三的对抗中,我们“铁三角”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对方无论是身高、技术还是体能都要强于我们,但我们没有放弃,我们的团结与默契远胜于他们。虽然我们最后还是惜败,但我们打出了精神、激情与气势。永不言败就是这份痴迷给予我的回报。

  有人说篮球是最忠诚的伙伴,它不会抱怨,你把它扔在地上,它还是会弹回来,无论多少次都是如此。青春仍在,我们还有大好的时光,去勇力拼搏吧!我要把这份痴迷,贯穿到我的生命之中,对学习和生活始终保留着这份激情与热爱,就像我手中的这颗篮球一样,初心不改,砥砺前行,成为我人生赛场上的“MVP”。

  “你终将成为自己的超级英雄。”

  以痴为话题作文 56

  小学的时候,语文老师便夸奖我作文写得好,我却并不认同的。我曾模仿过他人的写作风格。他笔间流转,字字句句都令人赞叹,风格多变,魅力无穷。不过一支笔平凡的笔,却写就一篇篇锦秀文章,让人沉醉甚中。我看着他,只觉遥不可及。现在一想,当时的我,心中也许不仅有羡慕,或多或少也有嫉妒和不甘。而这种种思绪,皆因我自始至终,对于写作,有一种特别的执念。

  从什么时候,开始痴迷于写作的.呢?或许是幼年读完一本图画书,兴致勃勃地用夹杂着拼音的稚嫩字体在纸上写下几行字,幻想出一个独属于自己故事时,那种美妙的感受令我陶醉了吧?虽只是一个拙劣的小故事,却含有一个小孩最童真的想法。从小就说自己长大后要当作家,现在它仍是我的理想。

  每当我将脑海中的灵感付诸笔下时,心中总有种莫名的欣喜。一个个方块字像跃动的精灵,在纸上跃动组合,使一篇篇文章就这样渐渐成形。每每写至情深处,便忘乎所以,不知是笔在写出文字,还是心在流露心声。心之所向,笔过之处,将自己的种种感悟与心绪化作文章,这奇妙的事情总令我忍不住沉浸于其中。这许是我热衷于写作的缘罢。

  读大师们的文章,风格或锋芒毕露,或温润如玉,亦或朴素自然,不一而足。可无论风格如何,文中总有作者真挚的情感。读文章如此,写文章便更应将真情实感表露出来,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他人。而我所痴迷的,正是这份“感动”。

  随着年龄慢慢增长,我不再喜欢图画书,不再喜欢小时候喜欢的作家。时间改变了许多,却依然没有改变我内心对写作的痴迷。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也许我不会成为梦中那个名动世界的作家,但只要我持之以恒地喜欢,憧憬的动力也不可估量。

  我之所以写作,不是我有才华,而是我有感情。

  以痴为话题作文 57

  三十二块木棋,二十九年的痴迷。

  还记得儿时在家中玩耍翻柜,一副象棋就这样被我在无意中发现了。傍晚,父亲回家,看到摆在桌子上的象棋,会心的讲起了他小时候的故事

  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副象棋。十岁的时候,村上的伙伴都出去玩,就只有我挤在人群里,靠在那张棋桌旁看大人们下棋,没有人教,时间长了,就在他人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下棋。记得那一年村里举行一次比赛,我的第一笔钱就是第一名得的,还有这副象棋,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他还在

  从前,听奶奶说,爸爸没啥别的爱好,就喜欢下棋,饭还没吃完,去奔去村头的楚河汉界大杀四方。据说他赢得象棋都够当一年的干柴了

  只是,父亲近十年来,一直忙于工作,为家庭的'生计而拼命工作。我发现渐渐的,象棋似乎走出了他的世界,他不在有时间去下棋了,渐渐的也没有人与他下棋了。

  今年我十四岁,第一次提出想回老家看一看。40多分钟的车程,又回到了这片故土。我拉着他来到了这里,一个他爱好启蒙的地方,石桌旁坐着两位年过花甲的老人,亲切地与父亲打着招呼,好像已经约定好似的。这时,我已经从包中拿出了这幅象棋,规矩地排好,楚河汉界之中,仿佛有了硝烟。我们排做好,棋局便这样开始了

  渐渐地,我的额头上不断的沁出了豆大的汗滴,对峙的父亲却在静寂中将了我的将,直至置于死地一直无声的父亲开口了:人生其实就是一局棋,做事之前多想想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这三十二块木头,伴我已经29年了,现在我送给你,说罢将我必输无疑的棋牌全部打散。人生无法重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时常在网上看别人下棋,只是一直没有机会,也没有人陪我下,谢谢你重新带回来!

  傍晚的灯光,照在父亲的脸上,无言的棋局,载着父亲变不变的痴迷。

  这三十二块木棋,我愿与它们共老。

  以痴为话题作文 58

  中国进世界杯了吗?我吃过晚饭随口一问。

  我父亲盯着电视屏幕,沉声道没有,眼里是我看不懂的情绪。

  那时我还小,一听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不禁有些飘飘然,故作聪明地鼓掌。我以为会赢来夸奖,谁知父亲扬起手臂,看样子竟是要落在我身上。我不解,张嘴作势要哭,被他一声怒斥打断:有没有爱国心?

  父亲是老球迷了,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他一场不落下,要很晚才睡觉。母亲总会体贴的为她备上啤酒和吃食。父亲嗜酒,酒量却很一般,有次我起夜,看见客厅的灯还亮着,悄悄探头一看,父亲喝得脸色酡红,正逢屏幕上有人进球,他仿佛失了神智,高举手臂呐喊:中国,声嘶力竭,他甚至红了眼眶。

  父亲对世界杯很痴迷,对中国进世界杯更痴迷。

  父亲不善用手机,在国足被骂的'最惨的时候,特意来问我微博怎么用。学会后立刻一个不落地把中国足球运动员关注遍了。所有人都在辱骂他们的时候,父亲日复一日的发送这一条信息:小伙子,加油,你们是中国未来的骄傲!那些年轻,尚有梦想的运动员们恐怕不知道,在隔着千里万里的网络上,有这样一位大龄粉丝,每天重复着一句话来鼓励他们。

  我曾因好奇而问过父亲一个问题:你是谁的粉丝?父亲想都没想就回答道:我是中国的粉丝。

  如今是2018年,世界杯在俄罗斯举行。父亲特意买了票去看。今年的世界杯,依旧没有中国。

  会有的,父亲几十年如一日的坚信着泱泱大国总会有的。

  中国足球的趋势日渐好转,父亲很高兴。他依然痴迷着世界杯,依然痴迷着中国进世界杯。那天晚上,他喝醉了,笑着大喊:中国加油啊,母亲同我对视一笑,都耸了耸肩,眼中笑意渐浓。我这位父亲,十几年风雨,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中国,加油啊!我在心里这样想到。我的父亲那份不变的痴迷,永远不会落空,无论是世界杯,还是中国进世界杯。

  以痴为话题作文 59

  痴迷茉莉,痴迷它的美。

  微风夹杂着丝丝暖意的时候,一株光秃秃、又矮又丑的盆栽来到了我的家中。褐色的粗糙的枝干,好似久旱之后的土地肆意的裂开着,枝干上很突兀的伸出几根枝条,又小又细,弱不禁风。我不禁问这就是那种能盛开香香的、软软的茉莉花的茉莉吗?

  这株茉莉不知受了什么摧残,在其他盆栽竞相开放的时候,它竟然连一个花苞都没有。窗外的阳光好像有些怜惜它了,一天到晚努力的去寻找它。这株又矮又丑的茉莉就不声不响的默默的躺在那里。渐渐的,我也遗忘了它。

  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我像往常一样放学回家,一进门,一股浓郁的香气从阳台方向扑鼻而来,心里一个激灵,是什么花这么香呀?奔向阳台,那株茉莉在向我微笑和招手,它的枝头竞相开满了洁白的花朵。花瓣润如玉、轻如纱、白如娟,像夜空中的点点繁星。原本干枯的又短又粗的枝干张开了手臂,挺起了枝叶、花朵,宛如一位花白胡子的老者欣慰的看着自己的儿孙,幸福的微笑着。

  我无法想象,是什么样的信念让它在孤苦的角落奋力生长,是什么信念让它不顾其他花儿的嘲笑,心无旁骛的专注着自己的事业。看着它素洁而又浓香馥郁的样子,我好像突然明白了,是坚持不懈的精神让它挺直了腰杆、开出了美丽的花朵,成为了最好的`自己。我不禁痴迷上了这株茉莉花,我的眼里只有了它。

  痴迷于茉莉,痴迷于它的美丽。它不如玫瑰浪漫,不及牡丹艳丽,却有着质朴的美丽。

  痴迷于它坚持不懈的精神,它在我已经遗忘它的时候却开出了繁星般的花朵,不放弃不气馁的精神深深的鼓舞了我。

  现在,花朵早已凋落,冬天的寒冷包裹了整个大地。但我一看到它,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它洁白的花朵、浓郁的香气和它那不放弃不气馁坚持不懈的精神。我的眼里只剩下了它。

  以痴为话题作文 60

  我不是思想家,也不是教育家;不是哲学家,更不是军事家。我只是一个痴迷家。我深深地痴迷于一人,痴迷他的一切,他是一位伟大的诗人、词人,我痴迷于他的诗词歌赋。

  曾梦回北宋。途中遇雨,信步檐下,但见一人,眸眼深邃,丰神俊朗,竹杖芒鞋,不觉风雨,谈笑自若。恍然间大悟,他就是苏轼,那位令我深深痴迷的苏轼啊!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文采飞扬,豪放不羁。初入仕途,锋芒毕露,因其政见与朝廷重臣王安石相悖,先后被迫流放各地知州。虽遭贬,却从未忘记过自己的`远大抱负,他不甘于自己的济世之才用于小小的知州,在一次醉酒后,挥毫泄愤,却因此卷入“乌台诗案”。死里逃生却又被贬往黄州。这时的他开始反思,他抛开世俗,放下名利,将自己放逐于山水之间,而因此留下众多不朽诗篇,他面对困难也依旧乐观豁达,从容潇洒。拿得起,放得下,即使颠沛流离,也吟“大江东去”。

  我痴迷,痴迷于他的重情重义。忧民——在杭州做官时,借粮,亲自前往一线,修堤筑坝,在所不辞,因此衍生苏堤之称。念妻——其妻王弗早逝,但他对她的爱却始终不渝,在王弗亡十年后,又作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到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读罢,只觉痴情悲凉。

  记得,我与他初次相遇于“婵娟”之下,听他高吟“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忘忽于他的“把酒问青天”,自那时,我便已沉醉于他的大千世界,不能自已。

  “一曲新词酒一杯,去年天气旧亭台”,光阴荏苒,世事变迁,在岁月的长河中,亘古不变的是我对这位豪迈豁达之伟人那丝丝缕缕的痴迷。

  以痴为话题作文 61

  在我的语文书中有一篇很长的课文,让我很感兴趣,名叫《竹节人》。

  其中作者笔下那个威风凛凛、英勇无畏的竹节人深深地迷住了我。我也希望能有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竹节人。为此,我也自己做了一个竹节人。

  书上说竹节人是用笔杆做的,我为了节省,就用装修剩下的塑料管代替。锯的`时候就麻烦大了,锯子锯塑料不太好用,我的手倒被它割开好几道口子。但我想到“竹节人”就快要完成了,就又开始锯下去。大约三十分钟后,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把管子锯好了。下一步是系线,粗心大意的我干这件事最不在行了。一会儿系个死结,一会儿缠成一团,好像这个“竹节人”就不想被做出来。但迷上竹节人的我在历尽“千辛万苦”后最终还是做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竹节人”。

  刚刚做好,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一下它的“战斗力”了。我把两个一样高的板凳合在一起,弄出一个书上说的竹节人活动的缝隙,把“竹节人”放上去,牵着线兴致勃勃地玩了起来。看着我的“宝贝”在板凳上打斗,我的嘴都高兴得合不拢了。不知不觉,晚上八点了,我竟然玩了一个小时!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这回事儿,于是又开始奋笔疾书。

  后来我为了能挤出玩的时间,早饭时我边吃边玩。一开始我还时不时吃几口饭,后来越玩越起劲儿,热饭都被我给吃成凉的了。要不是我看了看表,知道时间不够了,我那天估计就该迟到了。

  早上不行,晚上不行,那公交车上总可以了吧?我在回家的公交车上专挑可以玩“竹节人”的地方坐下,玩了起来。把“竹节人”玩得就像真正的斗士一样,引得不少车上的小孩子都来围观。公交车跑得似乎比往常快,不一会儿的功夫,车就到站了。我在座位上玩得不亦乐乎,也不看看窗外是哪一站。这导致我坐过了一站,只能再往回坐。

  我自己试过,才知道为什么“竹节人”这样让作者着迷,和作者同样的缘由,它也让我到了痴迷的程度。

【以痴为话题作文】相关文章:

痴小学作文05-09

话题作文:以宽容为话题08-09

以让为话题作文12-22

以“让”为话题的作文02-25

以经典为话题的作文03-07

以等为话题的作文06-15

以经典为话题作文03-17

以让为话题的作文11-15

痴小学作文3篇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