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教案合集5篇
作为一位无私奉献的人民教师,就不得不需要编写教案,教案有助于学生理解并掌握系统的知识。教案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教育教案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法制教育教案 篇1
教学目标
1、了解盗窃的含义和特点。
2、掌握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提高预防和应对能力。
重难点
1、掌握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
2、提高预防和应对能力。
教学过程
1、了解盗窃的含义和特点。
2、交流汇报,归纳板书:
含义:非法占有、秘密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特点:一般不使用暴力,具有隐蔽性
过渡语:提防和惩治盗窃分子,除需要依靠社会力量和法制力量外,更主要的是提高青少年的.自我防盗意识,那么我们应该怎样预防盗窃呢?
3、小组交流讨论:预防盗窃的方法有哪些?
4、小组选代表进行汇报,其它成员可以补充。
归纳板书
过渡语:我们虽然已经了解了防盗窃的方法,但还是难免发生盗窃案件,如果发生了盗窃怎么办?你知道有哪些应对措施吗?
6、交流讨论:应主要有哪些措施?
7、指名学生汇报,其它学生可以补充。
8、思考回答:你还知道有哪些应对抢劫的措施?说听
四、布置作业。
1、什么是盗窃、抢劫、绑架?
2、当你面对抢劫犯时,你会采取哪些措施?
3、当你在上学路上,有陌生人开车向你问路时,你会怎样做?
4、假如你被骗后,你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呢?
5、如果在放学路上被人截住,要你交出钱和手表,你会怎么办
6、当你发现一群专门抢劫同学的犯罪团伙时,你会怎样与他们作斗争?
7、你遇到过和陌生人打交道的情况吗?当时你是怎样处理的?
教学反思: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防盗窃,了解了三防的含义和特点,以及预防措施和应对措施。希望同学们为了自己的安全,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法制教育教案 篇2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幼儿知道拾到东西应该还给失主,并了解找失主的方法。
2、引导幼儿体验丢失东西和捡到东西后的着急心情,找到东西和把东西还给别人时的不同情绪情感。
活动准备:动物头饰情景表演
活动过程:
一、引起兴趣,引出课题。
师:今天,老师要来变个魔术,你们想看吗?
二、基本部分:
(一)情景表演,让幼儿了解小猫丢了东西着急、难过的心情和小兔把东西还给它以后高兴的心情。
提问:
1、小猫丢了什么?心里怎么样?(着急、难过)
2、谁捡到了帽子?(小兔)
3、小兔捡到了帽子是怎么做的?(他说了什么?)
4、集体练习:请问,这是你丢的.帽子吗?
教师小结:把帽子还给了小猫,小猫可高兴了,小兔着见小猫这么高兴,他心理也很高兴,我们小朋友要向小兔学习,拾到东西要还给别人。
(二)讨论,帮助幼儿体验丢了东西、拾到东西还给别人等情况下的不同情感。
(1)小朋友有没有无过东西?丢过什么?心里怎样?
(2)你丢了东西,别人拾了还给你,你心里怎样?
(三)情景表演,激发幼儿帮助小动物的动机,使他们体验到帮助了别人会很快乐。
师:看看又发生了什么事,小动物们为什么难过?(看见他们难过,小朋友你们心里怎么样?
(1)提问:小动物们这么难过?它们丢了东西心里怎样?看见他们难过你的心里
怎样?那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帮助他们(请问,刚才你们在哪里玩的?)我们到走廊里、楼梯口、午睡室去看一看,如果发现地上有东西就怎么办?
(2)幼儿帮助小动物们找东西,(拾起来,拾起来以后怎么做呢?问问捡到东西后怎么说?请问这是你丢的东西吗?
(3)幼儿找东西。
(4)师:刚才我们帮助小动物找到了东西,还给了他们,他们一定很高兴,他们肯定会来谢谢我们的,我们小朋友把东西还给了失主做了好事,心里怎样?(做一做高兴的样子,笑一笑)
(5)提问:刚才你捡到了什么东西?是怎样还给丢东西的人的,说了什么话?
4、幼儿讨论
(1)拾到了东西为什么要还给别人?
(a)人家会难过,会着急。
(b)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拿。
(2)(表扬自己)
讨论:找不到失主的东西该怎么办呢?
(四)结束:
教师总结,今天我们小朋友帮助了小动物找东西,还给了他们,心里非常高兴,以后我们捡到了东西都要想办法还给别人,我们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
法制教育教案 篇3
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自己有没有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毒、注射毒品;
(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
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和诉营业歌舞等场所;
(九)其它严重违背社会的不良行为;
(十)吸烟、酗酒。
问题2、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还有什么?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结“拜把子兄弟”,排位分,喝血酒,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
正身避邪,防微杜渐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坚决摒弃不良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强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这些刀具之所以禁止携带,因其威胁着人的生命安全。携带管制刀具容易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特别是青少年正是身体发育阶段,精力旺盛,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淡薄,争强好胜,行动盲目而不计后果,携带管制刀具,极易一时冲动,酿成不该发生的悲剧。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讲文明礼貌,待人恭敬谦让,已成为时代风尚。要求我们从小养成好的行为习惯,抛弃动辄动手打人,出口骂人的不良行为。如果从小养成了这种不良行为,危害无穷。好多犯罪分子从小染着了打架、怒骂别人的不良行为。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一)偷窃
偷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量较少的财物的行为。青少年中有的不满足自己生活的欲望,看到人家吃得好、穿得好,心里很羡慕,而当欲望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非法去窃取公私财物。一些未成年人因缺少良好的教育环境,平常喜欢贪点小便宜,从拿人家一本书、一支笔、一块橡皮开始,逐渐养成小偷小摸的习惯。任何事物总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有句老话叫做贼偷菜起,任其发展就会演变成盗窃。
案例1 (小偷小摸导致犯罪)
20xx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一度发生多起撬盗案件,到20xx年底,失窃案件多达几十起,财产损失几万元,警方将作案的26人捉拿归案,查明这伙人自20xx年3月至12月间作案30余起,案值人民币10万元。更令警方吃惊的是,作案者竟然都是在校中小学生和流失生,年龄最小的仅11岁,其中女性一名。面对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蛋,办案干警没有像往常破案后的欣喜,心情反而变得沉重起来。 警方查明,26个孩子中有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同警察打交道,按盗窃作案的次数和案值,足以判处徒刑,但由于年龄的关系,往往只能教育后予以释放。于是他们作案后受法律惩罚的.犯罪恐惧心理一次次减弱,认为自己人小法律管不了,渐渐从一个月一次小偷小摸,发展到每月偷几次,有的几乎天天作案。有些14岁的少年曾公开宣称:“我还能偷2年”,13岁的少年不甘示弱:“我还能偷3年,比你多一年”。
故意损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日常生活中的故意损坏财物,多出于报复的动机,你对我不义那我就将你的财物损坏,使你生活不好或叫你破破财等。青少年中多出于嫉妒或寻找刺激,而偷偷地把别人的东西损坏。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四、殷切的希望
1、勤奋学习,掌握必要的政治、文化、科学、法律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影响的能力。
2、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敬爱父母、尊重老师、敬老爱幼,艰苦朴素,不做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事情,应当诚实谦虚,接受别人的帮助教育,克服缺点,改正错误。
3、遵纪守法,不吸烟、不饮酒、不打架骂人、不赌博、不早恋、不逃夜逃学、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进入仅向成年人开放的娱乐场所、不观看不良的影视读物、不做其它危害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
4、努力锻炼身体,讲究卫生,增强体质。
5、同学之间应当团结友爱,互学互助,共同进步。
宣 誓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主持人宣布本次班队会结束。
法制教育教案 篇4
一、教学内容:当前暴力犯罪突出,团体犯罪严重,各种社会团体因素对当前中小学生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本节课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
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知识技能目标:让学生更了解法律,并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使学生在遇到某些情况下(如:被打劫、勒索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五:教学过程:
1.引言: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2.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 犯罪呈低龄化趋势
(2) 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
(3) 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
(4) 犯罪的类型复杂
3.学生讨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4.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1) 社会的因素
(2) 家庭的因素
(3) 学生的心理因素
5相互交流
学生与主持人对某一案例,一起讨论,各抒己见
6、布置作业
本周大家就本节班会课写一篇周记,谈谈自己应如何做一个知法守法的青少年。
法制教育教案 篇5
第二课时
教学目标:
让学生了解自己享有哪些基本的民事权利
教学重点:
引导学生懂得自己的民事权利。
教具准备:
课件
教学过程:
同学们,你们享有哪些基本的民事权利呢?
(一)你们有被抚养的权利。
我们都知道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不幸失去父母的孩子,或者父母因经济困难、身体有病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未成年人怎么办哪?我国《婚姻法》规定,遇到这种情况,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哥哥、姐姐如果有抚养能力的就应该抚养自己的弟弟、妹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健康状况良好、并且有经济能力抚养自己的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按照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也可以要求他们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再如果这些亲属都没有能力或者说都不在了,该怎么办呢?请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这时候还有党和我们的国家,你们可以找到当地人民政府,国家和政府有法律规定的义务来帮助你们。同学们一定都知道在今年的5月12日我国的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级的大地震,在这次自然灾害中有很多的小朋友都失去了所有的亲人成为孤儿,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承担了对未成人的保护义务的。
再有,对于被抚养的权利我举一个例:如经常有父母当孩子惹他们生气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说:再不听话,我就不要你了。当然,同学们就应该知道了,父母的话只能是气话。但是,如果他们真的那么做了呢?我可以告诉你们,这时父母就违法了。同样,也有的孩子不满父母的严厉管教,扬言要同父母断绝关系,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也同样是行不通的。因为,除了依法定程序,子女被他人收养外,父母与子女间的身份关系,是不能消除的。所以说,如果有父母亲不抚养自己的子女的话,那么他们做法是错误的,是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主张自己的权利,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受到保 护。
(二)你们有接受教育的权利。
对于你们的这一权利,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年满6周岁的孩子,不分性别、民族和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在经济比较落后和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7周岁。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让年满入学年龄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不可以让未完成9年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所以,如果有的家长因经济条件不好,或者孩子的成绩差而不让孩子继续读书,那么,未成年人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曾经,我就代理过很多的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人一方的父母因经济困难,而对方不肯支付教育费导致未成年人辍学的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对方父母都是被判承担教育费的。所对于教育权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一定要知道自己的权利,要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三)你们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利。
对此,我国《民法通则》也有相应的规定。你们作为未成年人,虽然年龄小,生活比较简单,但也有自己的隐私,法律同样保护你们的隐私。如:个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等及其他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情、被他人收养的事实、身体的某些疾病等都属于个人隐私。任何人包括父母、老师都不可以随意拆看、毁弃、隐匿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不可以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如果你们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同样也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进行捍卫。
(四)你们拥有生命权、健康权和维护人格尊严的权利。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定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01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所以,同学们你们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你们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即使是你们的父母也不得以教育的名义随意打骂、甚至打伤、打死自己的孩子,老师也不能随意体罚未成年学生。如果你们的人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侵犯,不管父母和老师的出发点如何都是违法的,严重的还会触犯刑律。
当然,如果是父母和老师偶尔的轻微的进行必要的教育性的惩罚(我所指的是惩罚而不是体罚)的行为,并不是违法行为。例如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罚站或者是进行劳动等,在不影响你们身体健康、不有损你们人格尊严的情况下是不构成违法的。所以你们也不要小题大做,说是对未成合法权利的侵犯而要进行维权。我记得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我就曾经因迟到、完不成作业被老师罚过站、打扫过卫生等等。
(五)你们有接受馈赠的权利。
比如说:逢年过节,长辈送给你们的压岁钱,就属于赠与的性质,这部分钱是属于你们个人的财产,父母只能代管,不能随意处分。因为,接受别人的馈赠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是不会对你们的合
合法权益造成任何损害。只要赠与人是想把其财物赠送给你们本人而不是给你们的`父母或家庭,则该财物是你们的个人财产。父母或其他人都不能将赠送物收归自己所有,赠与人或其他人也不能要求你们返还赠送的财物。
(六)你们有继承的权利。
对此,我国《继承法》均有明确的规定。你们作为未成年人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的遗产。如果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你们还可以代已经去世的父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这在法律上叫做“代位继承”。
另外,对于你们未成年人,《继承法》还对你们进行特殊的保护。例如:有的被继承人在生前就会立下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但是如果他在立遗嘱的时候,没有给需要抚养的未成人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的话。那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该遗嘱就会部分无效。
(七)你们有肖像权、著作权和发明创造权。
你们作为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一样享有肖像权,你们的照片、画像、雕像、录象、摄影等,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你们有的同学的照片被影楼贴在橱窗里展出或被营利性的刊物登载,是未经你们的同意,也未支付一定的报酬。那么,你们可以要求他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当然了,你们的名气没有明星那么大,在赔偿的数额上可不能狮子大开口。
此外,你们作为未成年人还拥有对自己创作的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著作权,它包括有发表、署名、修改、获得报酬等权利。
可能有的同学会问,我还小怎么可能创作文学作品呢?其实,你们平时写作文、画画,就是在创作。你们对自己独立完成的作文、绘画就享有著作权。如果有报社、出版社要发表、出版你们作文、图画就须要征得你们的同意,并且还要向你们支付一定报酬。此外,你们还对自己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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