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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2-04-25 12:57:38 考试 我要投稿

关于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书信吧,书信在人类的交流与沟通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书信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汇总6篇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1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本人认真阅读并学习了本学期期末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诺:

  1、按学校教学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复习。按照考试时间参加期末考试。

  2、认真学习考场纪律,通读考生一封信。考试带齐身份证、校园卡。

  3、针对一页纸考试,将一页纸妥善保管,严格按照“一页纸”上的使用说明进行考前准备。如果不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负。

  4、考试开始前15分钟凭校园卡和身份证进入规定考场对号入座。

  5、进入考场关闭各种通讯工具,已携带入场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时只用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题卡科目需要2B铅笔)按具体要求执行。

  7、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不做违背考试纪律的任何事情。

  8、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离考场。

  9、如留考,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不与其他考生或场外人员接触。

  如果违反考试规定,愿意接受《九江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处理:

  (1)该学科成绩无效,不得擦家正常补考,给予警告处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收于学士学位;专科生有作弊行为者,不予推荐“专升本“报名,取消”专升本“考试资格。

  (3)在大黑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全校学生考纪考风集训会上点名批评。

  (4)写3000字以上的书面陈述及反思材料。

  (5)记入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档案,并取消其当年参加学校评先评优以及评定各类奖学金的资格。

  (6)参加诚信教育学习班,须做笔录并写心得体会。

  (7)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直至转换学习环境的处分。

  (8)如发现第二次作弊,一律给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9)凡有作弊学生的班级,学期结束时,取消“优秀班集体”评比资格。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2

  为了在同学们中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试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试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试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试考场的。

  六、不扰乱考试考场秩序,无理取闹、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

  承诺人:xx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3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试和查中一定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场管理规定和生守则,坚决服从监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代;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场的物品进入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场规则与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学生签名:xx

  xx学院xx班

  xx年xx月xx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4

  我申请参加贵院20xx年自主招生考试,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现特向贵院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只报考一所院校。若同时报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保证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准确向贵院提供本人的真实信息,并愿意承担所提供信息与事实不符可能引起的相关责任。

  3、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觉地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处罚。

  4、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5、不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除考试规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6、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吸烟,不喧哗,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7、若被贵院录取则保证按时入学。

  考生高考报名号:

  考生(签字):

  二0xx年月日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5

  期末考试将至,为创造诚信、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我班全体同学承诺如下:

  一、主动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照承诺书上承诺去准备每一场考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做诚实守信的.学生!

  二、正确认识考试对评价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个人时间,认真复习,满怀信心地迎接考试。

  三、严格按照学院《考试规则》认真复习每一门功课,精心准备每一场考试,考出自己真实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试“零作弊、零违纪”。

  四、尊重每一位监考老师,严格遵守考试、考场规则,杜绝一切考试作弊行为。

  五、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和决心,敢于检举揭发考试作弊行为。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时间:

学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篇6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考场管理,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倡导诚信教育,创建和谐校园,我们全班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xx大学》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则自愿接受《xxxx大学》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我郑重承诺,不违反以下各条各款内容:

  第一条:有如下行为的,可以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不好的,情节严重的,按照纪律处分标准给予相应处分:

  1.携带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未带有效证件(考试证或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坚持参加考试;

  4.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第二条:不遵守考试记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要求,凡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过程中,左顾右盼、旁窥他人答案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2.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第三条:学生有第二条所列行为第1—2款之一的,给予通告批评,学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第四条: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所有考试作弊科目成绩为无效;

  1.擅自将试卷、答题纸等考试资料带出考场的;

  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3.严重影响考场秩序,且不听从监考人员警告的;

  4.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未构成作弊行为的。

  5通过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或拒不接受监考人员检验证件的;

  6.试卷中或课桌周围存放与考试相关资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递答案、纸条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或自己抄袭的;

  9.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0.抢夺、窃取、交换试卷或答案的;

  11.请他人代替自己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

  1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13.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其他考试材料的。

  第五条:学生参加考试有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有1-2款之一的`

  ,给予警告处分,有3-4款之一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有5-7款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有8-10款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有11-13款之一的,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理。

  第六条:学生发生考试违纪行为或作弊行为,在接收处理时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七条:学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考试等全国性考试中,有考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处分以上者,给予取消在校期间考试报名资格的处理。

  第九条:在校期间出现二次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凡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被处分以留校察看一年处分者,取消其当年毕业资格审查。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上报省诚信数据管理平台。(解释说明:1.违纪即装入档案;2.将违纪通知单邮寄家长。)

  第十条:若违反学校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自愿接受学校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承诺人:xxx系xx班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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