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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宪法知识手抄报

时间:2022-10-01 19:30:17 手抄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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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宪法知识手抄报

  导语:宪法与普通法律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二者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法律体系。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简单的宪法知识手抄报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简单的宪法知识手抄报

  一、宪法的地位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宪法的作用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②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①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②促进法制的统一。

  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①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②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①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②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5、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①确认、保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②确认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③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三、新中国的制宪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我国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后又于1954年、1975年、1978年1982年进行了四次修改宪法,在82年《宪法》发布实施后,于88年、93年、99年、2004年又进行了四次修正,现行的《宪法》为1982年颁布,2004年修正过的。

  四、我国宪法的沿革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 临时宪法。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包括序言和七章共60条,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为宪法订立奠定了基础。

  2) 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共106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在《共同纲领》基础上修改、制定,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3) 第二部宪法。1975年1月17日,由第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共4章30条。

  4) 第三部宪法。1978年3月5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共4章60条。

  5) 第四部宪法。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颁布,共并分别于:

  ----1988.04.12 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1993.03.29 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1999.03.15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2004.03.14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修正案”

  五、历年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年 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年 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年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年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年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年 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年 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年 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年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010年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2011年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2012年: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13年: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起初我懵懵懂懂的,一点也不明白这句话的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有些理解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

  在学校里,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当上课铃打响时,如果有同学还三三两两地慢慢走进教室,势必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间,如果有的同学大声说话、打闹嬉戏,一定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寝室的秩序;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总之,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会扭曲我们的价值观。

  古人说得好:“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丧身。”不可轻视小事情,不要因为善事影响小就不去做,也不要因为恶事影响小而去做。我们要从小培养良好的品质,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合法的小公民。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其中就有一名学生在北郊监狱被管制了几年,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执行了枪决,有的现在还在监狱里服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而法律水平,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的也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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